創業者最不應該做什么?

2017/5/2 11:52:47來源:青年創業網熱度:14047

為什么創業者一定不要撒謊?說一個親歷的故事。  

上個月我看了一個非常好的項目,很多機構在搶著跟進,項目已拿了2個投資意向書(TS)。這個創業公司的CEO,跟我聊了以后,發現我們有很多共同的朋友,大家對很多事情的判斷和觀念也很相同。 

創業者最不應該做什么? 

我趕快推掉了所有會議,集中精力在公司寫投資報告(我的個人習慣,這是一個理清頭腦和思路的方法)。然后與其他合伙人溝通取得共識,一起快速推進這個項目。然后項目就進入了實質性談判階段。  

這時這家創業公司的CEO給我打電話,說鴻飛哥,我的天使投資人給我打了電話,非常認可你,所以我給你最好的offer,這個offer從來沒給過其他投資人。我就問,你怎么不接受那兩家的TS,如果他們價格更好的話。他說,那兩家有一些對賭條款所以不愿接受。  

我一想,這正我們的競爭優勢啊。雖然我們是人民幣基金,但從來不做對賭和回購。從我簽字投資合同,我就決心能承受投資不成功的風險。我就很開心地答應和對方進入TS的關鍵條款談判環節。  

結果后來我發現,他給其他投資人的offer和我的一模一樣。再加上談判過程中,這個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向我抱怨,這家公司常有違背承諾的行為。這些事情匯總到一起,我就下定決心不投了。  

其實這個案子非常可惜,從公司狀況和估值角度都是一個不錯的公司。從沉沒成本的角度,花了很多精力研究的事兒最后放棄也有些難。但如果兩個人之間不能信任,能否結婚呢?  

撒謊,是創業者最不該做的傻事!  

這就是我想強調的,為什么創業者一定不要撒謊。馮侖經常把所有事兒歸在男女關系上,我也經常將投資和結婚做比較。結婚的必要和不充分條件是信任和價值觀相同,這和做投資一樣。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如果選擇錯了,投資關系是比婚姻關系更復雜更難解脫的關系。  

因為離婚可以雙方平分財產,一旦達成投資合同,除非創業者違法犯罪,投資人是在任何情況下不能拿回投資的。投資人和創業者只能在退出的時候才能分手,大家都知道退出是不受人為控制的,企業要上市或者清算才行。因此,做投資決定和拿誰的投資一定要慎重,否則比閃婚的代價更高。  

自從做了投資以后,遇到過很多奇葩的事情,讓我更加意識到誠實對于一個投資人和創業者的重要性。比如有的創業者坐到我面前說,我是某個公司的創始人,結果那個公司以前就是我朋友的公司,我看著他們從2個人做到50人的規模,這個人我卻從未見過;有人聲稱是某公司高管,我一個電話打給那個公司的CEO,人家說他只做了不到一年就被開除了,職位也不是高管;還有一次去一個深圳公司調研,看代碼庫,結果全是競爭對手的代碼,我和合伙人程浩都是技術出身,這瞞不了我們。  

創業者可以期望騙過一些投資人,但更多投資人是騙不過的。現在很多投資人開始聘用數據分析師,負責做數據盡調。所以,靠欺騙進入的婚姻關系無法長久。大家也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覺得自己能蒙混的挺好。拿我這個道行并不深的投資人來說,對于5年工作經驗以上的創業者,基本一半以上我都能找到他們原來公司的人,去做背景調查,沒有誠信肯定不會去投。當然,如果創業者的想法就是騙投資,拿到投資分錢跑路,那是另外的故事。  

總之,投資關系是一個持續的關系,我不認為任何不誠實的行為可以掩藏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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