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局提醒企業關注我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政策的調整

2005-02-25來源:熱度:11538
       記者從廈門檢驗檢疫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出臺的《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從今年3月1日起,所有木質包裝須在出口前實施有效的除害處理,并在處理合格的木質包裝上加施全球統一的標識,無須再出具植物檢疫和除害處理證書。
  廈門檢驗檢疫局提請相關企業注意,與現行的木質包裝檢疫規定相比,新規定在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的報檢、除害處理、查驗及檢疫監管模式等方面,也作了重大調整。由于我國海運貨物半數以上是采用木質包裝,此次調整波及面大,將對廈門外貿出口造成較大影響。目前,檢驗檢疫部門正在制定相應的貫徹實施意見,企業可留意有關信息,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以避免貨物出境后不符合要求遭到國外的退貨。

  新聞背景
  小小木包裝撼動大貿易
  據廈門檢驗檢疫局介紹,此次新規定是參照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發布的第15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制定的。
  木質材料由于其輕便、實用、經濟等特點經常被用于承載、包裝、鋪墊、支撐或加固貨物,但木質包裝的使用也加劇了其自身經常攜帶的天牛、蠹蟲、線蟲等林木有害生物的遠距離傳播,因而許多國家要求輸出國家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以防止有害生物的傳入。
  但是,不同進口國對木質包裝檢疫要求卻相差甚遠,木質包裝檢疫由此逐漸衍變為一種技術高門檻,在國際貿易中很難跨越。在國際貿易中,許多貨物本身品質完全合格,僅僅因為用于包裝的木托盤被官方檢出有害生物,而遭遇退貨處理,有的則長期滯留港口影響了交貨使用。

  資料
  新調整的政策符合國際標準規定
  為了協調WTO各成員間制定統一的木質包裝檢疫措施,促進貿易的便利化,2002年3月,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發布了第15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并已于2003年7月生效。
  該標準要求用于國際貿易的木質包裝要在出口前實施有效的除害處理,并在處理合格的木質包裝上加施全球統一的標識,不再要求出具和查驗植物檢疫證書。
  該標準發布后,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歐盟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先后給予采納或部分采納,并將于今年陸續實施。
  國家質檢總局經過認真研究和充分調研,認為采納國際標準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加強防范有害生物的傳入,另一方面有利于對外貿易的發展,于是參照該標準制定了新的《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