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入境貨物木質包裝新規定3月1日生效

2005-02-28來源:熱度:11446
據德國制成品進口商協會(VFI)提供的消息,歐盟對入境貨物木質包裝的新規定(2004/102/EG)將于3月1日生效,所有從歐盟外第三國(不包括瑞士)入境貨物的木質包裝必須按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IPPC)公布的《國際貿易中的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標準》進行除害處理,并加施IPPC規定的專用標識。新規定適用于所有用于承載、包裝、支撐貨物的闊葉和針葉原木,不包括膠合板和木屑壓縮板。包裝木材需去皮,并經高溫(HT)或用溴化木醇(Methylbromid,簡稱MB)進行除害處理。從2005年3月1日起新制或修理的木質包裝必須加施IPPC標識。2005年2月28日前制造和修理的木質包裝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過渡期內不必加施IPPC標識,但需加施生產國代碼(Iso-Code)、標識加施企業登記號、除害處理方法標識(HT或MB)及去皮縮寫(DB)。對于不符合歐盟規定的木質包裝,歐盟將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處理、銷毀或拒絕入境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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