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企業”為何榜上無名

2005-03-30來源:哈爾濱日報熱度:11405
“3·15”期間,一些政府部門和協會紛紛發布產品抽檢結果,但明眼人卻發現,在公布的結果中,合格產品企業全部榜上有名,但是不合格的產品及企業卻往往以“某公司”、“某品牌”一筆帶過。

  “在抽檢的10家企業的地板中,8家企業的產品達到了抗菌標準的要求,有兩家沒有達到標準。”近日,中國抗菌材料及制品行業協會公布了近期針對地板產品的抗菌效果所作的抽檢結果。但是產品不合標準的“兩家企業”的名稱,該協會卻不肯公布。

  事實上,對產品質量不合格企業“遮遮掩掩”的事例并非偶然,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在一些執法機構出具的報告中,不合格企業和不合格產品往往也以“某企業”、“某產品”一筆帶過。一位政府主管部門的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主檢機構不公布不合格產品的原因之一是“保護企業”,因為“一些企業在市場已經有了相當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一些協會主持的抽檢,姑且不論該協會是否具有抽檢的權力(這種權力按理說應該專屬于質檢部門),單就其對所謂“合格”產品的大肆宣揚和“不合格”產品的隱隱藏藏,其中的所以然就很難讓人不生疑。一種說法認為,盡管協會們都有一整套規則來約束某次抽檢活動,但某些協會發布的一些抽檢結果,與其說是為了對“不合格”產品做監督,還不如說是給某些企業做廣告。

  對于類似工商、質檢等國家權威部門進行的一些抽檢活動,按理說是比較公正的了,作為政府部門,也不用擔心得罪某企業,可為什么還是不公布不合格企業的名稱及其品牌呢?

  “主管機構隱瞞不合格企業的做法,雖然暫時‘保護’企業,但卻是對假冒偽劣的一種放縱,使有些不法企業有恃無恐。”業內專家表示,首先,不曝光企業只罰款的做法,難以產生有效的懲戒效果,數額有限的罰款讓企業的違規成本微不足道,在利益驅使下,一旦有違規機會,企業很可能會故伎重演;其次,消費者不能獲得準確信息,反而會對整個相關行業如家政業產生疑慮,出現減少或拒絕消費的現象,對全行業發展不利。

  “產品不合格,就該曝光,讓消費者不再買這種不合格產品,何必要去保護它?如果工商或者質檢機構存在故意隱瞞不合格產品的意旨,那么就是自行放棄了政府賦予的權利和對公眾承擔的義務,也不得不讓人懷疑這其中有什么貓膩,極有可能為個別人搞腐敗提供溫床。”專家評價有關執法部門的做法時更是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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