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召開林木種苗暨種質資源清查工作會

2005-04-01來源:熱度:12077
    3月22—23日,重慶市林業局在森華賓館組織召開了“全市林木種苗暨種質資源清查工作會”,各區市縣林業局分管種苗工作的局長和種苗站站長(科、股長),重慶市林業局副局長何平同志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市林木種苗站全體職工和新聞單位記者10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造林處處長楊明興主持,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和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精神為指導,以黨員先進性教育為動力,總結近年來全市林木種苗工作,表彰先進,安排部署全市林木種苗及種質資源清查工作。
    會上對近年來在林木種苗“執法年”和“質量監督年”活動中涌現出的萬州區林業局等10個“重慶市林木種苗工作先進集體”和田丹奇等20名“重慶市林木種苗工作先進個人”進行了通報表彰;萬州、巫山、梁平、酉陽四個區縣林業局進行了典型經驗交流發言;市種苗站站長嚴合章同志、教授級高工陳翠玲同志分別就林木種苗法律法規、林木種質資源清查相關規定進行講解培訓;重慶市林業局副局長何平同志作了題為《總結經驗 再添措施 努力推進全市林木種苗事業全面協調發展》的重要講話。
    何局長全面回顧了重慶市林木種苗工作嚴格遵循國家林業局“質為先”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種子法》和《重慶市實施〈種子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突出了種苗行業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強力推行種苗行業管理“五項制度”,在推行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了《重慶市林木種子質量分級》和《重慶市主要造林樹種苗木質量分級》兩個地方標準;嚴格了重點工程用種用苗的質量監督與管理,加大了種苗行政執法力度,全市種苗市場秩序逐步好轉,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的意識明顯增強,全市林木種苗工作逐步走向了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質量優良、價格平穩、供需基本平衡的健康發展軌道。種苗行業管理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得到了國家林業局的充分肯定,國家林業局場圃總站以《重慶市林木種苗工作制度規范有序》為題,向全國林業廳(局)下發了簡報;重慶市還在2004年7月召開全國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工作會上交流了種苗行政執法經驗。近兩年來,重慶市林業局、巫山縣林業局等6個單位被國家林業局授予“全國林木種苗工作先進單位”,吳紹富、黃珍富等5名同志被授予“全國林木種苗工作先進個人”。榮昌縣現代化苗圃等10個苗圃被國家林業局命名為“全國質量信得過苗圃”,奉節縣林木良種繁育中心等9個種苗基地被命名為“全國特色種苗生產基地”。全市現已建成市級種苗示范基地1個,現代化苗圃6個,中心苗圃15個,標準化苗圃15個,重點苗圃規模已達9262.5畝,苗木生產能力達10億株。
    他全面分析了我國生態建設處在“治理與破壞相持的關鍵階段”的新形勢下,重慶市林木種苗工作面臨的形勢和機遇,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法林木種苗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和監督管理力度還不夠、個別地方種苗管理管理體制不順、一些區縣種苗檢驗設施設備落后和種苗工程建設水平不高等突出問題,要求各區市縣認真做好七個方面工作:
    一要加大《種子法》及《實施辦法》的宣傳貫徹力度。邀請市人大對貫徹實施《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開展執法檢查,全面貫徹《國家林業局關于加快林木種苗發展的意見》,落實《種子法》和《實施辦法》對林木種苗的相關扶持政策。
    二要全面執行種苗管理五項制度,進一步完善種苗行業管理。堅持對林木“兩證”管理高標準,淘汰一批“小作坊”式的生產和經營單位,鼓勵和支持有實力、有資金、有技術的單位實行生產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科技研發和售后服務一體化的龍頭企業。
    三要嚴格執行林木種苗質量《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全面提高種苗質量檢測檢驗水平。力爭5年內建立起市、區縣種苗質量監督檢驗體系。
    四要強化種苗市場監管,全面開展依法治種、依法興種工作。經常性開展集中治理工作,加大種苗執法力度,凈化種苗市場。
    五要加快品種審定,推行林木良種化進程。嚴格執行國家林業局《主要林木品種審定辦法》和《重慶市林木品種審(認)定及管理辦法》的規定,凡通過市級以上審定的優良種子和苗木,實行優苗優價、優先中標。同時,要規范林木品種引進和推廣行為。
    六要認真抓好林木種苗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嚴格執行《林木種苗工程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對近年來的良種基地和采種基地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基地建設質量。
    七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林木種質資源清查工作。要求各區市縣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市林業局將對各地林木種質資源清查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各區市縣林業局年度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搞得好的區市縣和個人進行評優獎勵;對搞得差的區市縣將通報批評,并調減有關項目及投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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