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竹業概況

2005-04-11來源:熱度:13281
   福建是我國南方的重點林區,也是我國竹子生長的最適宜區和重點產區。全省現有竹類19個屬,近200個種,竹林面積1230萬畝,占全省有林地面積的11.1%,居全國首位。其中毛竹林面積為1086萬畝,總立竹量13.2億株。
  建國以來,福建省為國家經濟建設提供了大量的竹材。改革開放二十年來,在全省各級黨政領導的重視和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大抓低產竹林改造和豐產培育,大力調整竹種的結構,注重抓好資源轉化增值工作,使福建竹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經濟效益顯著提高,成為山區經濟發展和農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支柱產業。主要表現在:
  一、資源增長迅速。1978-1998的十年間,全省新增竹林面積486萬畝,新增立竹6.7億株,平均每年新增竹林24萬畝,立竹3350萬株。
  二、竹林質量顯著提高。全省已改造低產毛竹林600萬畝,建立各類竹林豐產示范基地50萬畝,毛竹林畝均立竹量已由1968年的78株,增加到98年的122株;竹林培育已初步實現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三、竹種結構明顯改善。全省已建有區域特色顯著、集生態和經濟效益于一身的綠竹、麻竹50多萬畝;一些優良竹種如:黃甜竹、茶稈竹、苦竹、早(雷)竹等得到較好的開發和利用;初步扭轉了長期以來人工經營竹種單一的狀況。
  四、已有筍竹加工企業71個。加工產值已由1978年的1億元增加到1998年的20億元,增長了20倍;其中出口創匯6591萬美元。除傳統產品外,現代產品如竹質人造板、高檔竹家具、保健竹炭系列以及小包裝風味筍系列等科技含量較高的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提高了產品的附加值。
  五、竹業經濟迅猛發展。1998年,全省產竹材1.04億根,鮮筍85.5萬噸,竹業總產值近40億元,分別比1978年增長了3.1倍、80倍、13.3倍。  福建面向臺灣,毗鄰港澳,發展竹業有許多優勢和有利條件:
  一、自然條件優越。
  我省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日均溫≥10℃的年活動積溫達5100-7000℃,年平均降水量1100-2000毫米,年平均日照1700-2800小時,全年無霜期在250至360天之間。加之土層深厚,土壤肥沃,自然條件十分有利于各種竹類的生長和發育,是我國竹子分布的中心區,竹林產量高且筍竹質量好。
  二、群眾有經營竹林的傳統習慣和積極性。
  我省竹林面積廣闊,長期以來群眾在經營竹林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1982年我省對山林權屬重新進行界定,1990年以來推行“集體所有、家庭經營、長期承包、明確職責、合理分配”的竹林生產經營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竹農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同時也推動了全省科技興竹工作的開展,學科學、用科學在竹區迅速掀起,竹林的經濟效益增長明顯。
  三、政府重視,政策扶持。
  為充分發揮我省竹林資源的優勢,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大力發展竹業經濟的通知》,明確了新的竹業管理體制,竹業已列入我省五大林產業工程之一。各級領導把竹業工作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并從政策、資金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和扶持力度,實行誰開發、投資誰受益的發展政策;建立山地使用權流轉機制,鼓勵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到開發竹山和興辦筍加工企事業中。
  四、管理機構健全,服務到位。
  全省上下建立、健全了竹業管理機構,負責竹業開發的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開展了主要經濟竹種資源普查和筍竹產品市場及加工現狀的調查,摸清了家底,為竹業的宏觀管理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同時各級竹業協會在政府和生產者之間搭起了一座橋梁,成為政府的有力參謀和助手。健全的竹業管理和服務網絡,切實保護了廣大投資者、竹農和企業的利益,促進了竹業生產的更快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筍竹加工利用領域和市場的不斷拓展,竹業正面臨著良好的發展機遇。福建自然條件十分優越,發展竹業區位優勢突出;各級黨委、政府對竹業工作高度重視,已出臺多項優惠政策,并努力為吸引資金發展竹業營造更加寬松的軟環境。我們熱忱期盼國內外客商前來福建投資開發竹山,興辦筍竹加工企業,共同促進福建竹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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