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林業廳提醒 謹防托管造林綠色陷阱

2005-04-15來源:熱度:11982
     合作(托管)造林到底是“綠色銀行”還是“綠色陷阱”?昨日,省林業廳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明確表態,不贊同夸大集資造林回報,提醒全省林農警惕“托管造林”綠色陷阱。 

     合作造林侵蝕我省 

     自國家頒布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政策以來,各種林業投資經營方式應運而生,合作(托管)造林便是其中一種。今年以來,我省部分市州也出現了以公司名義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合作(托管)造林的現象,投資造林快速致富美妙前景吸引了無數投資者的目光。 

    合作(托管)造林的具體方式是:公司通過租賃、承包或其他方式獲取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社會零散投資者;投資者再將林地和林木委托公司經營,公司向投資者許諾幾年后會有很高的投資回報。“托管造林”方式采取城市集資,異地造林、投資者和林地林木“兩頭不見面”,資金使用周轉期長,全過程缺乏有效監管。 

    夸大回報誘惑民間資本 

    “目前我省出現的合作(托管)造林現象,存在嚴重的夸大收益的虛假宣傳,有的還帶有傳銷、炒作的性質,對此將予以打擊。”省林業廳有關負責人說。 

    省林業廳資源林政處副處長陳彪介紹,所謂“造林公司”的高額回報承諾,水分之高令人驚嘆,實質是畫餅充饑。他舉例說,“造林公司”描繪的美景是,5年生楊樹每畝可產木材12立方米,平均每立方米銷價550元,投資回報率高達30%。而實際上是,5年生楊樹每畝只可產木材5.3立方米,每立方米銷價也低于550元。 

    投資林業須謹慎 

    為此,省林業廳提醒全省群眾警惕打著“造林”旗號的“綠色陷阱”,“托管造林”存在很大風險,謹防去年發生在我省的“梅花鹿炒種”的騙局重演。 

    為此,省林業廳要求全省各地加強對合作(托管)造林行為的規范,對依法經營的涉林公司,要給予鼓勵和支持;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涉林公司,將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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