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取消木竹農業特產稅及所有木竹收費項目
2005-05-16來源:熱度:11833
據悉,我市近日制宣全市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決定從即日起到明年底,全市將開展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取消木竹農業特產稅,以及市、縣、鄉、村出臺的所有木竹收費項目。同時,有兩種稅費調整征收標準,并明確從事木竹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乍銷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稅和暫免征所得稅。
同時我市還要求實行“兩取消、兩調整、一規范”。取消木竹農業特產稅,取消市、縣、鄉、村出臺的所有木竹收費項目。調整育林基金平均計費價格。定向培育的工業原料林、10厘米以下間伐材計費價格調整為每產方米180元,其它商品材每立方米360元。標準竹每根征收育林基金1元。同時,明確從事木竹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稅和暫免征所得稅。
同時我市還要求實行“兩取消、兩調整、一規范”。取消木竹農業特產稅,取消市、縣、鄉、村出臺的所有木竹收費項目。調整育林基金平均計費價格。定向培育的工業原料林、10厘米以下間伐材計費價格調整為每產方米180元,其它商品材每立方米360元。標準竹每根征收育林基金1元。同時,明確從事木竹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稅和暫免征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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