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漲價引發糾紛
2005-06-10來源:熱度:11628
時下正值裝修旺季,可是去年底發生在東南亞的一場海嘯使實木地板價格比年初上漲了不少,某些經銷商甚至出現了斷貨現象。預訂的貨沒了,預訂的價格變高了,其中的差價由誰來承擔?日前,浦東消保委便遇上了這樣的糾紛。
■事件回放
張女士去年年底在浦東某建材市場訂購了一批印茄木地板,單價140元/平方米。然而今年4月,當張女士前往商場要求對方履行合約提供地板時,卻被告知因東南亞海嘯,這批地板早已沒貨,連廠方也無法確認到貨日期。商家建議張女士退貨,并且同意退還定金。然而,張女士一打聽,卻發現她預訂的那種地板價格已經上漲到了200元/平方米上下,因此張女士認為對方違約在前,要求限期提供貨物或者雙倍返還定金。
無獨有偶,范先生也遭遇了同樣的麻煩。范先生去年年底訂購的是760×5.5×1.8mm規格的重蟻木地板。今年5月準備取貨時,被告之缺貨,商家只能提供760×6.5×1.8mm規格的同類地板,但該規格的地板價格高于范先生原先訂購的地板。
■調解結果
上述兩起投訴均是由于地板原料匱乏以及地板漲價引起的,且合同中沒有規定履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消保委認為,雖然不能完全認定商家違約,但是漲價引起的損失也不應該完全由消費者承擔。經過消保委的調解,雙方約定地板漲價而產生的增加費用,由消費者和經營者各承擔一半。
■消保委提醒
今年以來,南美洲與東南亞等許多實木地板原材料輸出國出于對環境保護的需要,減少并控制木材量的出口,導致國內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實木地板的價格一路走高。為此,消費者在購買地板時,一定要注明合同履行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防止某些不法商家囤積居奇鉆空子。
■事件回放
張女士去年年底在浦東某建材市場訂購了一批印茄木地板,單價140元/平方米。然而今年4月,當張女士前往商場要求對方履行合約提供地板時,卻被告知因東南亞海嘯,這批地板早已沒貨,連廠方也無法確認到貨日期。商家建議張女士退貨,并且同意退還定金。然而,張女士一打聽,卻發現她預訂的那種地板價格已經上漲到了200元/平方米上下,因此張女士認為對方違約在前,要求限期提供貨物或者雙倍返還定金。
無獨有偶,范先生也遭遇了同樣的麻煩。范先生去年年底訂購的是760×5.5×1.8mm規格的重蟻木地板。今年5月準備取貨時,被告之缺貨,商家只能提供760×6.5×1.8mm規格的同類地板,但該規格的地板價格高于范先生原先訂購的地板。
■調解結果
上述兩起投訴均是由于地板原料匱乏以及地板漲價引起的,且合同中沒有規定履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消保委認為,雖然不能完全認定商家違約,但是漲價引起的損失也不應該完全由消費者承擔。經過消保委的調解,雙方約定地板漲價而產生的增加費用,由消費者和經營者各承擔一半。
■消保委提醒
今年以來,南美洲與東南亞等許多實木地板原材料輸出國出于對環境保護的需要,減少并控制木材量的出口,導致國內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實木地板的價格一路走高。為此,消費者在購買地板時,一定要注明合同履行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防止某些不法商家囤積居奇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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