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業廳用好林業政策發展林紙產業

2005-06-28來源:熱度:11649
     云南省林業廳用好林業政策發展林紙產業。
    一是穩定政策,定心固林,調動全社會加快培育森林資源的積極性。穩定和完善“兩山”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四荒”有償轉讓政策,明確了已經劃定的自留山或有償轉讓的“四荒”經營權70年不變,明確分包到戶的責任山經營權50至70年不變,明確自留山、自留地上的林木一律歸農戶所有并依法受到保護,讓林地所有者和經營者吃上“定心丸”。鼓勵開發荒山、植樹造林,并在項目安排、資金投入等方面給予扶持。改革營造林體制機制,有計劃地推進低產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集約化經營水平。大力發展竹、麻、草等造紙原料種植,增加原料供應的多種途徑。鼓勵和扶持企業發展精深加工,創新“龍頭”帶基地、基地帶農戶的經營機制,實現“以林促紙,以紙促林”的良性互動。
    二是落實政策,保障權益,真正把“誰種誰有誰受益”落到實處。為落實林木處置權,允許農民對房前屋后、田邊地頭及“四旁”種植的林木自主采伐,不需采伐指標和采伐許可證。對定向種植的工業原料林實現專項管理,凡造林面積達到1萬畝以上的,允許單獨編制采伐限額,計劃單列,優先安排采伐指標。對開發荒山種植林木6公頃以上的,允許拿出5%的面積從事森林旅游開發和休閑設施建設。對竹材和非林地上的人工用材林,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對商品材采伐指標發放辦法進行改革,確保采伐指標發放給森林資源培育者和所有者,并優先保證造林大戶。
    三是用好政策,合理開發,提高森林資源的使用效益。下功夫開展了森林分類經營區劃,為管嚴管好生態公益林,搞活經營商品林,放開經營人工用材林創造了條件;積極鼓勵和支持年消耗5000立方米以上的企業加快速生豐產林、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充分運用撫育間伐政策,提出除法律法規規定禁伐的區域外,無論何種類型的森林都可以有計劃地撫育間伐,胸徑10厘米以下的只納入采伐限額,不納入木材生產計劃。此外,積極支持搞好農村燒柴和自用材替代轉換,以減少木材低價值消耗,提高了森林資源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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