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家具說明書賣家全都拿不出
近日,記者對成都市區一些家具超市和家具店進行調查發現,盡管國家有關部門去年10月就要求銷售家具配備內容詳細的說明書,但由于不少家具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問題,商家擔心被消費者抓到索賠的把柄,市場上很難找得到“說明書”的影子。
投訴:貨物的標志變了
周女士向青羊消協投訴稱,她1月初在順城街一家具城訂購了一系列的某品牌家具。該店材質吊牌上說明為“新西蘭松木或愛德華松、或桃木蕊木等”,標牌清晰標志為木材質。店員當時告訴她,該店所有產品是實木貼實木皮。
6月份,商家送貨時,她發現衣柜大面積使用的材質是刨花板貼皮的材料。周當場通知商家并指出實際送貨與吊牌所標材質不相符,對方表示自己過錯,同意在原訂八折優惠基礎上再優惠10%。對此,周要求優惠15%。商家拒絕了周的要求。
隨后,周女士將對方投訴到青羊消協。6月29日,周告訴青羊消協,他們已經私下協商解決此事。
調查家具說明書太難找
本周一開始,記者先后來到青羊區、成華區和錦江區幾家家具城和部分路邊的小家具店進行調查。在成華區南洋家具城一樓,一攤主熱情地向記者介紹產品,保證絕對是實木家具。問其有沒有家具說明書時,攤主馬上拿出印有產品圖片的宣傳畫冊。當問到有沒有專門標明結構、材料、性能、規格等內容的單品說明書時,攤主擺擺手。
在位于玉帶橋附近的好世界家具城,一大連家具攤主聽到記者要求看家具說明書后,稱該家具沒有使用說明書,消費者購買都是實地查看實物。記者在玉帶橋一帶的數家家具城,一連問了6個品牌家具的促銷人員,只有香港某品牌沙發向記者出具了沙發使用說明書。
記者又先后在建設路、九眼橋路等地的一些小家具店,向對方索要“使用說明書”,得到的答復都是“沒有”,有的甚至從未聽說過。
專家建議
掌握證據雙倍索賠
對此,成都市質檢局標準化處茍處長說:家具的國家標準早在2004年10月1就正式實施,但考慮到生產企業的適應過程。國家允許2004年10月1日以前生產的家具在市場銷售,這個過渡期為1年。再過3個月過渡期結束后,家具生產企業必須出具家具使用說明書,沒有使用說明書就不許銷售。
省消委名譽副會長谷巖稱:國家制定了家具國家標準,這是強制標準。企業必須按照標準執行,真實標注家具材質、用料的真實性,否則生產出來的產品可以認定為不合格產品。如一些本身不是實木家具的企業,宣稱自己產品是實木的,不僅對真正的實木家具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時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消法》相關規定,如果消費者搜集有相關證據,可以向當事家具商家提出雙倍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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