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縣日前出臺《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2005-07-28來源:紹興晚報熱度:11746
實行縣、鎮、村分級管理

  7月25日報道(記者 竺逸超) 村里的古樹名木遭受蟲害或者長勢不良,誰來出錢施救?記者昨日從紹興縣林業局了解到,該縣日前出臺了《紹興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并在全國率先實行古樹名木的分級管理,也就是說,不同級別的古樹名木分別由縣、鎮、村出錢養護。

    據了解,由于國家目前還沒有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專門法規,給生長在農村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為確保古樹名木生病或損傷后能得到及時救助,紹興縣出臺政策,明確規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外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凡是國家一級保護古樹由縣級負責管理,國家二級保護古樹由所在鎮(街)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國家三級保護古樹由所在村委會負責管理。用于古樹名木宣傳、病蟲害防治和復壯的養護管理以及保護古樹名木、處理古樹名木、自然災害損失等費用也視不同情況分級承擔。屬于國家一級保護的由林業、建設主管部門承擔,屬于國家二級保護的由鎮(街)人民政府承擔,屬于國家三級保護的由村委會和管護責任單位(人)承擔。

    此外,紹興縣還將專門撥出古樹名木保護資金,并列入財政預算,每年核定一定款項,用于古樹名木保護的宣傳,聘請專家學者對古樹名木進行鑒定和會診,瀕危古樹名木的搶救,古樹名木保護費用的補貼,古樹名木保護先進單位、個人的獎勵等。

    生長在村里的國家三級保護古樹(個人所有的除外),根據該《辦法》,養護責任單位是村委會。村委會除了負責日常養護管理外,還應承擔相應的養護管理費用。在古樹名木生長環境變化、長勢衰弱或受損害時,還應當及時報告鎮(街)人民政府和林業、建設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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