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紅木家具認準“三證”
2013-06-27來源:信息時報熱度:11472
自去年8月1日起,國家強制性標準《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開始實施。根據新國標要求,在售的紅木家具必須配有產品說明書、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不過,記者在走訪惠州多家紅木家具賣場時發現,真正將新政落地的賣場仍比較少,賣場內將“1書、1卡、1證”(產品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配齊的只在少數。
業內人士提醒說,目前,紅木家具行業的**問題仍是將非紅木傍紅木之名銷售,例如把紅鐵木豆稱為紅檀,把軍刀木豆稱為巴西花梨,把風車木稱為黑檀等。因此消費者在購買紅木家具時,需謹慎理性選擇紅木家具產品,最好要求在購買合同上寫上木材學名。并且,消費者在選購紅木家具時要認準三證,特別要注意對當中的材質、輔料等進行確認,這也是日后一旦出現問題時解決糾紛的必要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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