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需警惕:實木地板不等于實木復合地板

2013-08-12來源:中華地板網熱度:11174

 
    近日,錦州市消費者陳先生在錦州市南橋一家木地板商店,選購了營業員推薦的價格不菲的某品牌實木地板。安裝中,陳先生發現該實木地板是實木復合地板,而非純實木板塊。雙方發生爭議。由于木地板商店促銷人員在為陳先生推銷地板時,沒有將“實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差異告知陳先生,致使陳先生產生誤解,加上銷售給陳先生的木地板價格要高于市場同類商品價格,銷售人員存在誤導行為。經協商,商店同意退返陳先生市場差價2000元。工商人員對商店規范銷售行為提出了意見。


  工商點評:解決家具名稱混淆問題,除了有關部門加大監管處罰力度,提高經營者誠信意識,普及家具知識和家具標準外,消費者科學消費、理性消費也非常重要。經營者誤導、虛假表示等,致使消費者錯誤地作出選購商品或接受服務決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退貨、賠償損失,工商機關也將依法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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