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起不實施檢疫的人造板種類目錄
2013-08-15來源:國家林業局熱度:11150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促進人造板產業發展,根據《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的有關規定和《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的履約要求,經調查研究,國家林業局決定對人造板應施檢疫范圍和檢疫管理方式進行調整和改進。
2013年11月1日起不實施檢疫的人造板種類目錄
一、刨花板類。指以木材或其他非木質植物的刨花或碎料與膠黏劑混合并經熱壓而成,或與無機膠黏劑混合并經加壓養護而成的一類板材。
二、纖維板類。指以木材或其他植物纖維為主要原料,施加或不施加膠黏劑,經粉碎、纖維分離、處理、成型、熱壓等工序制成的一類板材。
三、膠合板類。指由多層單板或木條構成板芯,表層為單板,經涂膠、組坯和加壓而成的一類板材。其中,由厚度大于6mm的木條構成板芯的膠合板和由松木加工成的膠合板除外。
四、飾面人造板類。指以刨花板、纖維板、膠合板為基材,表面覆貼單板或樹脂浸漬紙經熱壓而成的一類板材,含強化木地板、實木復合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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