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刨花板、纖維板、膠合板、飾面板不再實施檢疫
國家林業局8月7日發出《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改進人造板檢疫管理的通知》,明確自2013年11月1日起,對刨花板、纖維板、膠合板、飾面人造板不再實施檢疫。
近年來,隨著我國木材與木制品貿易不斷擴大,尤其是木材進口量不斷增多,木材與木制品流通企業對我國現行木材運輸證、檢疫證管理中存在的隨意擴大辦證范圍、亂收費和亂罰款等問題反映比較強烈。
為反映會員訴求,構建全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綠色通道,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于2012年5月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送了《關于盡快解決木材運輸證、檢疫證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的意見》。其中,建議有關部門對進口木材及部分木制品實行海關檢疫一證管理;建議對經過海關檢疫合格的木材及經過特殊加工工藝生產的木制品,在跨省運輸和市場流通過程中不再重復辦理《森林植物檢疫也要許可報檢單》等檢疫證明,進口木材可憑海關檢疫合格證明在全國通行。該《意見》得到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家林業局局長趙樹叢和中央紀委監察部駐國家林業局監察局領導還專門作出批示。2012年12月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駐國家林業局監察局在北京召開了解決木材運輸證、檢疫證問題座談會,邀請國家林業局有關司局和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等有關方面負責人專題研究解決木材運輸證、檢疫證問題。
此前,國家林業局于今年6月18日已經印發了《國家林業局關于規范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以木(竹)材為主輔原材料的家具和木(竹)制工藝品不納入憑證運輸范圍”,并規定“運輸直達進口目的地的進口木材,無須辦理木材運輸證;進口木材需再次運輸的,憑有關進口許可證明辦理木材運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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