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木材運輸管理促進木制工藝品出口

2013-09-12來源:仙居新聞網熱度:11921


    近日,為認真執行木材憑證運輸制度,進一步規范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林業局相關文件精神,我縣認真落實省提出的貫徹意見,明確憑證運輸范圍,規范木材流通領域秩序。


  據了解,木制產業是我縣的支柱產業之一。過去,木制品出口需要在林業部門辦理植物檢疫證和木材運輸證,該規定的出臺,為木制工藝品運輸減少辦理環節,為我縣木制工藝品出口提供了便利,這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促進木制產業的發展。該規定出臺后,明確了木制工藝品出口不需要辦理木材運輸證。


  根據通知,憑證運輸的范圍包括原木、原條、鋸材、木柄木棍、杉木梢、椽條、商品性柴、木片、木炭等;采挖的樹木、樹樁。不納入憑證運輸的范圍則包括以木材為主輔原材料的家具和木制工藝品、木制半成品、木制成品等;原竹、竹材、以竹材為主輔原材料的家具和竹制工藝品、竹制半成品、竹制成品、竹炭等;膠合板竹膠板刨花板、纖維板、細木工板、指接板、單板以及以人造板為基材的各種裝飾板、模板;木材類、竹材類、人造板類與其他材料的合制品;《浙江省木材運輸證核發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的免予辦理運輸證的木材。


  目前,縣政府辦事大廳林業窗口正在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引導工作。《通知》于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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