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標準多 企業鉆空子就低不就高
一直以來,地板行業用于規范的標準參差不齊,甚至標準的種類也異常多,導致用于檢測的方法也多樣并行,與此同時,這也讓地板企業有漏洞可鉆,就低不就高似乎也慢慢成為業界內大家心照不宣的“伎倆”。
九月和十月對于地板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多事之秋,各大部門對部分地板企業進行的質量抽檢皆曝出諸多不合格現象,在最近公布的一連串負面新聞時,諸多地板企業相繼“中槍”。但總體說來,發現問題是件好事,這同時也讓行業認識到國標亟待改進,地板行業需跟上國際軌道。
行業標準多 企業鉆空子就低不就高
多個標準、檢測方法并行
業內人士表示,我國地板行業目前存在著多個標準并行的情況。如2001年出臺的《室內裝飾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限值》規定,地板達到E1、板材達到E2級標準即可被稱作合格板材。E1甲醛≤1.5mg/L,E2≤5.0mg/L。而該標準已經12年沒有進行調整,也讓不少廠家鉆了空子。按照該標準的規定,在我國,地板達到E1級(≤1.5mg/L)、板材達到E2級(≤5mg/L)即可被稱為合格板材。而環保級別更高的E0級(≤0.5mg/L)只出現在一些特定產品標準中。
除此之外,另有GB/T18103-2000《實木復合地板》和GB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后者又將強化木地板分為E0和E1兩級,E0≤0.5 mg/L,E1≤1.5 mg/L。各標準對同一類產品的檢測方法也不一樣,有的是氣候箱法和干燥器法,有的則采用穿孔萃取法。
“就低不就高”現象嚴重
由于標準多、不統一,給一些不良地板企業制造了一個“就低不就高”的空間——達到**標準就行。而后者已遠落后于國際標準。現在什么都興跟國際接軌,有關部門能不能將國標也“國際化”一下?規范標準,提高環保等級,統一檢測方法,讓地板企業無空可鉆,消費者有法可依。
而在各標準中,對同一類產品的檢測方法不一樣,數值的單位不統一,劃定的級別也不一樣。由于標準多、標準不統一,加之目前我國板材和地板行業實行企業送檢制度,這就給一些不良地板企業制造了炒作概念的營銷空間。
據了解,由于成本原因,目前地板和板材生產廠家使用量**的是脲醛膠,占比70%-80%,而使用脲醛膠是板材和地板產品甲醛釋放量不穩定的主要因素。有些廠商為應付檢查,只求短期達標,通過一些特殊化學處理手段,使板材短期內的甲醛釋放量很低。但是,板材的甲醛釋放周期為8-15年,在一段時間后,甲醛釋放量具有的不確定性就會顯現。
消協提醒,沒有絕對的“無甲醛”產品。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要看準是否使用不添加甲醛的膠粘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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