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嚴查進境木包裝
2006-02-21來源:天津日報熱度:11596
本報訊(通訊員于興國劉艷華記者門心潔)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第11號(2005)聯合公告精神,今年1月份,天津檢驗檢疫局加強進境木包裝檢驗檢疫工作,并加大對違規行為處罰力度,成效顯著。截至2月5日,共檢疫進境木包裝4848批,檢出不如實申報26批,標識不規范或沒有標識木包裝82批。對申報不實的報檢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累計罰款金額65000元,為去年同期的25倍。
聯合公告實施前,按照相關要求,對于非法檢疫貨物木質包裝,天津檢驗檢疫局僅對來自美國、日本、韓國和歐盟的貨物木包裝受理報檢,海關協助把關,受理報檢后,按申報有木包裝50%抽檢,非針葉聲明100%檢疫,出具證書的按30%抽檢,由于抽檢比例相近,申報不實的情況較少。據分析,造成企業違規行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利用檢驗檢疫部門對無木包裝的貨物實行低抽驗比例政策,不如實申報,有意將有木包裝的貨物按無木包裝申報,故意逃避木包裝檢疫。二是實行標識管理初期,一些非重點國家企業對我國木包裝政策了解不夠,木包裝沒有加注標識,造成木包裝無標識增多。三是買賣雙方對貨物運輸環節中用于加固的木包裝情況不知情,加大了問題出現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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