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經營加工制度改革探索已啟程

2014-06-25來源:中國木業網熱度:18807

  

    早在30年前,木材經營加工許可制度是掌控木材加工準入的有形之手,伴隨著木材市場的無形之手,兩手抓、兩手硬,推動著當年的木材市場有序進行。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林業格局發生了改變,這項舊制度還能否適應新格局成了爭議的命題。
  
  
    我國的木材經營加工許可制度從1986年開始實行,在30年的制度規范下,保障了木材加工的準入門檻,我國的木材加工行業健康發展。這項制度規范了木材加工企業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保護了生態平衡。
  
  
    時代在進步、經濟在發展,舊制度對于木材市場的巨大變化似乎顯得有點力不從心了,舊制度是保留、取締還是改革是接踵而至的問題。據中國木業網了解,五月下旬至六月下旬,針對木材經營加工制度是否應該保留或者取締,國家林業局專門成立了由計財司、資源司、政法司、經研中心組成的調研組。
  
  
    調研組將先后對廣東、廣西、山東、江西等四個省份展開調研,討論關于這項制度的改革問題,在舊制度的十字路口里選擇一條最適合的路。
  
  
    在調研的過程中,關于舊制度的去留大家都各抒己見,但是對于木材經營加工許可制度的保留大多數人呈現贊同的意見。如果取消了制度,加工企業的準入壁壘消失了,進入這個行業的企業規模、品質參差不齊,一些技術含量不高、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加工企業必將會拉低整個行業的水準。
  
  
    綜合實力不強的加工企業必定會走粗放式的發展道路,到時候木材消耗量大、使用率低、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多等一系列詬病紛至沓來。這不僅給森林有限資源帶來壓力,而且不符合兩型社會要求下的低碳、環保的要求。
  
  
    從調研結果看來,舊制度必須要保留,不然會使行業進入無序的惡性發展階段,但是舊不得不改革。我國的木材加工行業還沒有進入到完全開放的階段,木材市場還不能完全自由支配資源,著實需要制度來約束和規范。但是制度已經不能適用于現今的木材加工發展,因此,必須積極改進。
  
    中國木業網認為,木材加工制度體系的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舊制度能夠掌控木材加工行業30年一定有推翻不了的閃光點。應該主動去改善舊制度、找到它改革上升的空間,并且積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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