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國有林:積極進行管理體制改革

2006-05-10來源:中國綠色時報熱度:11745
    奧地利森林總面積為388萬公頃,森林覆蓋率47%,70%的森林為針葉林,且大部分林齡結構偏高。近年來,闊葉林和混交林比重不斷增加。奧地利的森林資源以私有林為主,國有林只占16%。奧地利的國有林多分布在遠山、高山、江河源頭,其中很多是非常重要的原生林和天然林。國有林在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和野生植物資源的寶庫。

    20世紀90年代,奧地利林業和其他國家的林業一樣,經歷了全球木材市場價格的持續下降,國有林的私有化,木漿和造紙廠的不斷增加,森林的社會、文化與環境價值的提高,以及林業新技術的應用不斷擴大等各種變化的影響。奧地利聯邦政府決定,不再對國有林進行投資和補貼,但仍把國有林納入國家財政收入來源。

    奧地利國有林的木材收入曾占國有林總收入的80%強,但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世界木材市場價格的波動及中東歐國家競爭日趨激烈的不斷沖擊,國有林負債累累,迫切需要進行改革。

    實行管理與經營分開

    在長期的林業建設實踐中,隨著人們對充分發揮森林多功能、多效益重要性的認識的不斷提高,尤其是對環境與發展問題的日益關注,奧地利國有林的經營指導思想發生了深刻變化,經營目標已不再是單一掠奪式的經濟利益追求,而轉向注重發揮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實現永續利用和經濟與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奧地利聯邦農林業、環境與廢棄物部是國家**的林業管理機構,下設林務局,領導著9個州的林業行政工作和全國林業科研、教育工作。9個州林務局領導著100個地區林業管理局。

    1925年,奧地利頒布《奧地利國有林法》,成立了國有林局,直屬奧地利聯邦農林業、環境與廢棄物部,負責經營國有林,明確了國有林經營與行政管理完全分開。各林業管理機構實行一名領導全權負責制,權力高度集中。

    1997年后,國有林管理機構實現了改革轉制,成立了奧地利聯邦林業股份公司。奧地利聯邦擁有該公司100%的股份和全國96.5%的國有林資產(其余3.5%主要是房地產歸公司所有)。聯邦林業股份公司擁有國有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負責國有林的造林、撫育、采伐、林道建設等全部業務。該公司沒有國家投資,自負盈虧,每年給聯邦政府上交50%的稅前收入,并保證公司具有國有林資產保值義務和保值經營義務。

    國有林轉制后形成了以市場和消費者為導向的管理機制。國有林的管理主體仍然是聯邦農林業、環境與廢棄物部和國有林局,但是經營主體則轉變成了聯邦林業股份公司,即各股東成為國有林經營的主體。這種轉制的基礎是分權制,強調了管理體系中的各利益體的決策權和責任,而管理部門則重點參與管理體制中的重要戰略決策及提供各種業務服務。

    經營主體的轉變,使經營者擁有了更多的決策權,更緊密地與市場結合,減少政治影響及國家財政預算的約束,加強了國際與戰略性伙伴的結盟及中長期目標的制定與實施。

    實行分類經營

    奧地利的森林分類經營思想,經過了“森林就是經濟”到“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探索歷程,實現了森林的生態、社會、經濟效益三者之間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密不可分。1976年奧地利議院通過了新的《森林法》,把發揮森林的多種功能和永續利用作為立法的主要目標,同時確定了4種森林類型:經濟林——主要生產木材;自然環境保護林——保護自然環境,保持地力,防治雪崩及泥石流等;社會公益林——主要為改善環境,調節氣候,涵養水源,凈化空氣和水質,減少噪音等;游憩林——提供休憩和旅游場所。

    轉制后的聯邦林業股份公司,業務活動形成了從單獨木材生產向木材服務的轉變。到2004年,該公司已形成了由林業產出(木材、狩獵和漁業占總產出的81.8%)、地產(租賃、旅游、水資源及能源等占14.3%)和第三產業(服務咨詢、國際業務占3.9%)組成的三大支柱產業。2004年稅前收入達2290萬歐元。

    精簡機構與激勵機制

    改革后,國有林企業已從上個世紀60年代的100個逐漸調減到80年代的50個、1997年的25個和現在的12個;林場由1997年以前的250個縮減為現在的121個。林業職工從1998年的2000人縮減到2004年的1150人。

    人員精簡主要采取3種方式:自然減員(退休)、由公司提供資金買斷工齡(男55歲、女50歲)和提前退休(向提前退休者支付80%工資,其中25%由國家支付,其余55%由公司支付)。聯邦政府也配套有較完善的失業人員補償政策、補償制度與資金保障,保證了轉制的順利進行。

    聯邦林業股份公司成立后,改革了人力資源管理辦法,簡化了一些繁瑣的規定,根據資歷及貢獻大小調整了員工的工資待遇,增加了獎勵和補助機制。這些新的管理辦法既簡潔又更具靈活性,同時也考慮到集體與個體的特點。公司還針對性地開展了人員培訓、教育及評估等工作。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