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賣家具必須配置“說明書”

2006-05-25來源:文匯報熱度:11402
    家具的生產和經銷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向消費者提供正確標注的家具使用說明,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決定從即日起,對上海市場上“家具使用說明”進行規范整治。

    國家有關文件對家具說明書作了專門規定,并已于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規定:所有家具應當附有家具使用說明,說明中必須注明家具名稱、款式規格、使用材料、適用環境條件、用途與適用范圍、結構特征與技術特征、使用保養與安裝、故障分析與排除、注意事項、售后服務事項、產品結構圖等內容。據12315和12365投訴熱線統計,2005年有家具方面的投訴1022件,居各類產品投訴的第3位。其中因家具使用說明不規范、信息不全、沒有甲醛說明而引發的投訴有百余件。數據還顯示,80%的家具投訴中的消費者未曾拿到《家具使用說明書》。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決定從昨天起至9月30日就家具使用說明分三個階段開展規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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