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轉權市場呼換引領
“買片森林當林場主”,這早已不是夢想。2003年國務院頒發《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同年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頒發的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意見表明,政府支持企業或個人參與林業開發。
去年4月,四川**家林業公司———四川億錦林業公司進入市場。隨后,其它林業公司也迅速進入市場,在成都市場掀起了社會資金參與投資林業的熱潮。像所有新生事物一樣,由于缺少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的規范,四川林權流轉市場化運作進入初始階段便出現了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
“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林轉權法律法規,使企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行業自律,不要讓少數不符合市場法則的企業把整個市場擾亂,努力保障投資者的收益。”日前,四川億錦林業公司總經理魏大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呼吁。
■商品用材林的雙重效益
國家林業局公布的第六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我國人均森林面積0.132公頃,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居世界的134位,人均森林蓄積9.421平方米,不到世界水平的1/6,居世界的122位。
相關資料也顯示,我國森林蓄積總量124.56億立方米。今后50年,僅按目前年均實際木材消耗量計算,我國森林資源消耗需要185億立方米,是我國現有森林資源總量的1.5倍。我國2005年用于進口木材及木制品的用匯額度居石油產業之后的第二位。
正是基于這種市場需求,政府部門在多方考察后,頒布了相關法規,在明確林產權屬的基礎上,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通過承包、租賃等形式參與林產開發(天然林依法受到保護,不在流轉范圍)。
據魏大勇介紹,林轉權是在確定林地性質屬于商品用材林的基礎上開展的,是對植樹沒人管、林木沒人經營、砍伐不科學等弊端進行的一種改革試驗,對林業跨越式發展具有全新的意義。商品用材林具有雙重效益。首先,商品用材林林地接轉方在流轉到期后,按照國家采伐的相關規定對擁有的林木進行采伐,直接用于木材消費。其次,在商品林生長期間,它同時也作為生態林存在。所以,商品用材林不僅具有經濟效益,同時也具有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夸大宣傳
造成行業混亂
在國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和市場要求空間巨大的背景下,近三年來,全國范圍內涌現出上百家林業企業參與林業產業建設開發。
四川從去年4月開始才成立了幾家林業公司。但由于林權流轉市場剛進入初始階段,少部分不符合市場法則的企業擾亂了市場。
“少部分企業向投資者隱瞞真實數據,夸大宣傳。”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林轉權交易通常都是異地銷售,也就是說林地在一個地方,而銷售林地使用權卻在另外一個地方。對于投資者來說,很難看到實物。一些不符合市場法則的企業往往隱瞞投資者所購林地的真實情況,夸大林地面積,現有樹種、樹種數量以及成長狀況。由于投資年限長,投資者不可能長期跟蹤投資地狀況,一些企業還將同一塊地賣給多位投資者。
據該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從事林權流轉的公司還存在這樣一些問題:如證照不齊;虛報林業種植面積;林權證發放違規,有的公司自制林權證,沒有縣級以上政府林業部門的認可;林權協議沒有公證,法律效力弱,容易引起法律意義上的林權糾紛。
■企業期待出臺指導性法規
面對行業的混亂,魏大勇語重心長地告訴記者:“正是由于缺乏指導性的規范,即使是正規企業,在具體的市場運作中也是‘摸著石頭過河’。”
據魏大勇介紹,對于四川林轉權市場,目前僅有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同年省委、省政府頒發的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意見,這兩部框架性的法規,還沒有明確的規范信息。
“作為正規企業,很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從市場規范的角度為企業明確操作界限,可以不是非常細的操作文本,但必須給出指導性的規范。”魏大勇說。企業在進行市場運作的同時,還要去考慮是否有制度的越線,操作起來相當困難。
“我們呼吁各職能部門從如何加強產業引導,盡快出臺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細節性文件,使企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讓林業產業化和林權流轉在不斷完善和規范中興利除弊,使之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魏大勇告訴記者。
■專家呼吁完善林業法規建設
與此同時,在5月25日舉行的第七屆西博會西部林業產業發展峰會上,中國綠化基金會主席王志寶呼吁盡快完善林業法規建設。
魏大勇認為,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當務之急要明晰產權,做到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明晰到地塊,到林班,到戶人,并且確權發證;制定國家的林業產權流轉辦法,完善和健全林業產權流轉機制,建立林業產權(包括林地、林木)產值的評估體系;會同金融機構制定林業產權抵押貸款辦法,以利林業產業經營者取得生產發展資金;改革商品林采伐辦法,允許商品林經營者按照自主制定的森林經營方案自行采伐,取消采伐許可制度。
質量報記者顏珍報道
對話魏大勇
用誠信保證投資者收益
質量報記者(以下簡稱“記”):面對社會上對于林權流轉市場的各種紛爭以及相關規范性法規的缺失,您如何帶領您的團隊開展工作?
魏大勇(以下簡稱“魏”):公司從成立進入市場,一直堅持“綠川富民”的企業宗旨,嚴格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辦理林權流轉的各種法律手續。向投資者告之真實的投資信息。按照國家《林權證》發放的要求,為接轉方發放《林權證》。按照林業局對流轉林地現狀的要求,在流轉合同中要明確標記“樹種、林種、林齡、棵數、現有蓄積量、流轉時間”。
當然,公司從取得林轉權開始,就請相關的林業部、權威的林業勘測院開展林業資源調查,并出具權威的林業資源調查報告。報告中就會明確林地的面積、樹種、樹種數量以及樹木狀況。同時,公司還在每一塊林地安裝衛星定位器GPS系統,做到了產權明晰,有力地保障了投資者在公司看到的投資林地狀況數據真實。
在銷售過程中,公司不只是對投資者宣稱投資效益,更多的是幫助投資者分析預計收益,為顧客作出科學的預測。投資者在該土地上所取得產權有多少立方米某種樹種,結合當前市場的樹種價格,就是現有的價值,那么投資年限后該林木的狀況也比較清晰了。
記:投資者是了解到了真實的投資信息,但我們都知道,林轉權也屬于實物轉權,在投資者的投資過程中,實物是活的,也就是說變數非常大,投資者的收益如何保障?
魏:你問得很好。為了保證投資者的收益,公司專門花錢請了專門的管理公司,與當地林業部門一道負責林木的管理,包括巡林、病蟲害的防護等,做到雙重管理。同時,還為投資者購買的林地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購買了《林木火災保險》,保險責任包括火災、洪水、冰雹、暴風、盜伐、蟲災,確保投資者的收益。
記:應該說億錦林業還是為投資者考慮得比較多?
魏:是的。為了讓每位員工都事實求是地向投資者介紹信息,公司還要求每位員工與公司簽定誠信合同,規范員工個人言行。要求員工自主融入到公司這個團隊,遵守公司準則,共同維護投資者的收益。
記:公司的準則是什么呢?
魏:誠信。特別是在市場規范還不明晰的情況下,誠信對社會、對投資者、對企業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我們也呼吁林權參與的企業自覺守法,誠信經營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接受金融、工商、林業等相關部門的監管。
記:貴公司提出“努力打造中國西南**品牌”,您認為貴公司的優勢在哪里?
魏:公司發展到一個階段都會有一個目標。這可以說是現階段我們公司的目標。我們是西南地區的**家林業公司,我們也希望在林地使用權占有量以及用材市場占有率做西南**,在公司經營以及團隊建設方面我們也努力做到誠信**。同時,更希望把林業投資建設這項具有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的產業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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