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代言人到“合伙人” 家居企業的下一個風口?

2015-09-28來源:中華櫥柜網熱度:18686

 

    2015年9月1日,是一個任何行業都應該記住的日子,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終于浮出了水面,而其中的一些規定,更是讓娛樂圈也炸開了鍋:“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健品不得使用明星代言”“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等等。明星最賺錢的渠道顯然被狠狠地“堵了一把”,而企業靠明星代言人迅速打開市場、提升知名度、刺激銷量的戰略也被加上了“緊箍咒”,再也不能太囂張了!


    但其實這個時候,也正是國內家居建材企業紛紛簽約代言人的旺季,東鵬瓷磚簽了劉濤,愛依瑞斯簽了趙薇,紅星美凱龍約了Angelababy、高圓圓,土巴兔找到了汪涵,華帝更是一舉“拿下了”黃曉明夫婦兩個人。然而,這只是2015上半年家居企業明星代言的縮影,涉及到的明星遠遠不止這些,范冰冰、林志穎、田亮、張嘉譯、孫儷、陳寶國等等也都身負代言重任。那么,在新廣告法的重壓下,家居企業和這些代言人應該怎么更好地去達成合作?時下突然火起來的“明星合伙人”是否會是下一個風口?


    “明星合伙人”之長虹產品經理:鄧超


    9月21日,長虹集團官方微博稱,鄧超已經正式加盟長虹,將出任長虹CHiQ產品經理一職,參與CHiQ產品的設計與研發,同時,也將邀請所有用戶都參與其中。消息一出,全網沸騰。早在今年三月份,長虹董事長趙勇在綿陽就宣布了鄧超為**發布的“CHiQ二代”智能電視的品牌形象代言人,現在直接開啟明星合伙人模式,讓不少人猜測這只是長虹與鄧超雙方巧避新廣告法的“手段”,但無論如何,效果達到了。


    “明星合伙人”之微鯨電視藝術顧問:李健


    李健自從參加《我是歌手》之后,憑借其對音樂的態度和細膩的演繹,被賦予“音樂詩人”的美名。今年八月中旬,微鯨電視上市前夕,“音樂詩人”李健就公布其微鯨科技藝術顧問的身份,為新產品上市造勢。這對被成為“行業典范”的組合,普遍被外界看好,甚至有人贊嘆此次合作簡直“美若黎明”。經過李健的打磨與調教,微鯨研發出兩項音效技術專利,通過雙面平衡式低音增強和元寶盆高音擴散技術,解決了音質與音響體積之間的矛盾,打造出了全球**款內置Hi-Fi級音響的超薄電視。且不管李健在這些新品的生產研發過程中,參與度有多少,但起碼表面上看起來,這個“藝術顧問”真的很不錯,很有效!


    “明星合伙人”之蒙牛“新人”:羽泉


    8月30日,北京胡桃里酒館,羽泉與蒙牛一起發布了歷時十個月的作品----“嗨Milk”。他們參與蒙牛旗下互聯網牛奶“嗨Milk”的產品研發、包裝設計、生產銷售、品質監督、宣傳推廣等所有環節。為了打造高品質的產品,羽泉親自到牧場、工廠實地工作,還邀請明星朋友、粉絲、網友實時互動,共同為產品提出調整和建議。“我們在做一個入口的東西,關乎每一個人的健康。”羽泉表示,此次與蒙牛的合作沒有代言費,收益來自銷售分成,新合作方式被冠以“明星合伙人”。


    “明星合伙人”之洋碼頭股東:Angelababy


    作為當下炙手可熱的女藝人,Angelababy一直以來都不缺代言,但其做投資擔任企業股東還是讓不少人感到驚訝。6月17日,跨境電商洋碼頭與Angelababy達成合作協議,Angelababy正式擔任洋碼頭旗下“掃貨神器”的明星投資人,并且“兼職”產品經理。關于Baby的這次明星身份的轉變,洋碼頭聯合創始人蔡華稱:“明星產品經理不是一個心血來潮的想法,baby即將作為明星買手,在洋碼頭"掃貨神器"上現場直播她在海外掃貨血拼的場景,用戶可以同時通過網絡跟她一起去海外掃貨;另外還會有Baby**的全球購物攻略和時尚心得分享給用戶和粉絲。”


    “明星合伙人”之fiil耳機董事長:汪峰


    提到汪峰,大家**時間想到的估計不是他的歌曲,而是“頭條”。但今年,汪峰又換了一個身份,居然成了董事長!今年7月,汪峰高調宣布正式進軍耳機行業,耳機取名“fiil”。汪峰還發布《汪峰自述:我想當個產品經理,于是我要做fiil耳機》一文,深度闡述自己對產品的理解。為了這款心心念念的的耳機,汪峰投了幾百萬美元,加上代言的價值,占股近4成。汪峰還挖來前華為榮耀業務副總裁彭錦洲擔任fiil耳機CEO及前《二十一世紀商業評論》主編唐學鵬擔任公司的CMO。據CMO唐學鵬透露,此次汪峰的fiil耳機并非"代言模式",作為董事長的汪峰將作為"產品經理"參與耳機的研發。小編不禁感嘆,峰哥這次是真的玩大了啊,頭條之路,還會遠嗎?


    明星代言一直以來都是企業營銷推廣行之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在當下這個娛樂至上的時代,所謂的“粉絲經濟”也逐漸走到了“臺前”,但隨著明星代言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規定也變得越來越多。企業如果還想繼續走這一條路,就必須積極開拓與明星新的合作方式,而“明星合伙人”就是其中之一,讓明星參與到產品的生產、研發、銷售、推廣等環節,不僅可以利用他們的影響力去創造經濟價值,也是作為一個明星,對消費者負責任的表現。


    也許我們無法要求每一個明星都能夠每天朝九晚五的坐在辦公室上班,但起碼身份變了,他們的責任意識就會更強,相信對于企業,對于消費者,都是一個雙贏的局面。家居企業,不妨跳出傳統的明星代言思維,走一條嶄新的明星之路,筆者相信,只要家居企業找對了那個人,就會迎來新的起跑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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