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耐地板送“福娃”構成侵權

2007-03-19來源: 星辰在線熱度:11490

昨天上午,北京奧組委聯合海淀區工商分局對北四環萬家燈火、居然之家金源店兩家建材城的宏耐地板專賣店違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奧運特許商品進行商業促銷活動的侵權行為進行了查處。
  上午10時20分,工商人員來到萬家燈火建材城宏耐地板專賣店進行現場調查時發現,專賣店門口放置的大型促銷海報、大門上方懸掛的20多張宣傳畫上和店內產品展示區內均出現了奧運會吉祥物福娃、福娃抱枕等奧運特許商品標志、實物。據專賣店店員介紹,此次促銷活動是宏耐公司在全市范圍內各專賣店開展的,在3月10日至25日期間,凡消費者購買宏耐地板達到一定規模,就會得到福娃抱枕或福娃贈品。在被問及知不知道該促銷行為已經構成侵權行為時,店員表示不知道,但知道福娃是奧運會吉祥物。一直到工商執法人員離開,專賣店經理除了用電話與店員聯系外,并沒有露面。
  海淀工商分局商標科執法人員表示,無論商家所持的奧運特許商品是不是真品,均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出于商業目的或潛在商業目的而使用受保護的奧林匹克標志。宏耐地板利用奧運特許商品進行促銷,不僅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也損害了北京2008年奧運會家裝和公裝地板供應商、北京2008年殘奧會家裝和公裝地板**供應商德爾地板的權益。據悉,工商執法人員將扣留此次行動查獲的13個福娃抱枕和500多張宣傳畫,沒收宏耐地板因侵權行為產生的所有違法所得,并處以5倍罰款,如沒有違法所得,則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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