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林業產業發展面臨的挑戰與對策

2022-01-10來源:惠州市林業局 熱度:9881

發展林業產業是拓寬農民就業渠道、促進農民增收,實現農村產業振興、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特別是21世紀以來的20年,我國林業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由于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我國林業產業發展面臨著木材安全問題突顯、林業勞動力成本攀升、林業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不高、林業應對氣候變化任務艱巨與林產品貿易壁壘加劇等諸多挑戰。為推動我國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有必要總結我國林業產業發展取得的主要成就,深入剖析面臨的重大挑戰,進而提出應對挑戰的對策措施。

本文所用數據主要來自歷年《全國林業統計資料》《中國林業統計年鑒》《中國林業和草原統計年鑒》和國家統計局數據庫,《中國森林資源報告:2014—2018》《2015年全球森林資源評估報告》以及相關參考文獻。

1.主要成就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林業產業發展在產業規模、產業結構、林產品貿易及助力脫貧攻堅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一是林業產業規模快速壯大。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按現價計算(名義值),我國林業產業總產值由1949年的23.90億元增長到2019年的8.08萬億元,產業規模擴大了3 378倍,年均增速達到12.31%,高于同期GDP的平均增速(11.54%);從林業產業總產值占GDP比重看,已由1952年的3.71%增長到2019年的8.15%。從1949到1974年的25年,全國林業產業總產值突破百億元(103.5億元);從1978年到1994年的16年,全國林業產業總產值突破千億元(1 337.55億元);從1994年到2006年的12年,全國林業產業總產值突破萬億元(10 652.22億元)。經過70年的高速發展,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林產品生產第 一大國,成為名副其實的林業產業大國。

二是林業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林業產業不僅在規模和總量上取得了高速增長的成就,更是在范圍和結構方面發生了深刻變化,初步形成了涵蓋林業一產、二產與三產在內完整的現代化林業產業體系。從不同階段看,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改革開放期間,林業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為工業體系建設和國民經濟恢復發展提供木材,國家對木材生產實行統購統銷制度,生產者對森林資源的利用主要是木材采伐,導致林業產業結構極為單一,以營林生產和木材采運業為代表的**產業占據絕對優勢。從改革開放到天保工程實施期間,以木材加工為代表的林業二產和三產得到快速發展,但林業**產業仍占據優勢,至1998年林業三次產業產值結構為70%﹕26%﹕4%。從天保工程實施到2012年,以木材加工、木質家具制造與造紙為代表的林業二產快速發展,至2012年林業三次產業產值結構已變為35%﹕53%﹕12%,林業二產產值占比超過林業一產和三產產值占比之和,林業二產在林業產業體系中占據優勢地位。自2012年以來,以林業旅游與休閑服務為代表的林業三產迅速發展,到2019年林業三次產業產值結構變為31%﹕45%﹕24%,林業三產產值占比超過20%。縱觀70年發展歷程,我國林業產業結構由單一的營林和木材采伐演變為經濟林產品的種植與采集、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林業旅游與休閑服務等三產門類齊全、協調發展的格局,現有林業產業體系呈現涵蓋范圍廣、產業鏈條長、產品種類多等特征。

三是林產品國際貿易持續增長。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林產品進出口貿易額由接近為零逐步成長為年貿易額超千億美元的世界林產品貿易大國。按現價計算(名義值),1993—2019年期間我國林產品貿易額由76.24億美元增長到1 503.56億美元,貿易規模擴大了19倍,年均增長率達到12.08%。從貿易模式看,我國林產品貿易已由以原木和鋸材等初級林產品為主的貿易模式演變為“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的貿易模式。該模式呈現進口原木和木漿等原材料、出口人造板和木質家具等制成品的加工貿易特征,屬于出口導向型貿易發展模式。

四是助力脫貧攻堅成效顯著。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到改革開放期間,木材流通經過短暫的自由購銷之后,主要實行的是統購統銷的計劃經濟體制。由國家木材經營部門統一組織木材的收購和調運,統一制定木材價格,統一管理木材市場。農民從事木材生產很大一部分用于修建或改善自住房、提供薪材等,解決自身或村社集體生產與生活需求問題。由于實施的是計劃經濟體制,木材自由流通較少發生,木材生產較少轉化為貨幣收入;非木質林產品采集也主要用于滿足自身需求,呈現自然經濟形態。這一階段林業產業化水平低,鄉村林業生產主要任務是滿足農民對木材、竹材和森林食品等初始林產品的基本需求。從改革開放至今,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林業產業化水平越來越高。農民從事林業生產的主要目的已經轉變為獲取經營收入或者工資性收入,林業產業對農民增收功能越來越凸顯。目前全國林業主要產業帶動就業人數超過5 200萬,帶動超過1 600萬貧困人口增收脫貧。以云南省為例,到2018年全省木本糧油基地面積343萬hm2,木本糧油產業帶動主產區農戶人均增收超過1 500元;全省88個貧困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經果林0.29 hm2,經果林成為貧困地區增收的重要渠道。

2.面臨的重大挑戰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林業產業高速發展主要得益于勞動力、資本與自然資源等傳統要素投入驅動,屬于典型的“要素驅動型”模式。進入新時代之后,該模式越來越難以為繼,我國林業產業發展面臨5大挑戰:

一是資源有效供給能力不足,木材安全問題日益突顯。森林資源是林業產業發展的基礎。雖然我國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連續多年實現“雙增”,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仍屬于缺林少綠、生態脆弱的國家。無論是人均森林面積還是人均森林蓄積量,均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時,我國森林質量普遍不高,單位面積森林蓄積量94.83 m3/hm2,明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29 m3/hm2),與德國(321 m3/hm2)、新西蘭(392 m3/hm2)等林業發達國家的差距更大。加之,國家正在實施全面天然林保護政策,國內木材生產主要依靠人工林,而人工林僅占總森林面積的36.45%。導致近年來我國森林資源供需矛盾不斷加劇,木材對外依存度已達50%并呈現增長趨勢。我國自非洲進口原木的前10大來源國都頒布了禁止或限制原木出口的制度文件,世界上已有上百個國家收緊原木出口政策。如何提高國內木材供給能力,保障木材供給安全是新時代我國林業產業需要解決的重大現實問題。

二是林業勞動力素質提升慢,林業勞動力成本攀升。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向城市非農、非林產業。由于大批青壯年林農進城務工,老人、婦女、兒童群體在林區和山區中留守,導致林區和山區大量出現“空心村”現象。加之,林農子女對森林經營的積極性不高,林業生產面臨家庭傳承危機。雖然全社會人才隊伍整體素質自改革開放以來提升很快,但林業勞動力素質提升相對較慢。究其原因,林業生產環境條件艱苦,林業生產經營的比較收益較低,對高素質優秀人才吸引不夠。長期以來,我國林業產業發展利用了廉價勞動力比較優勢,在國際林業產業鏈分工中占據加工環節優勢,而西方發達國家基于資本和技術優勢占據產業鏈研發和銷售環節。隨著勞動力價格不斷攀升,廉價勞動力優勢逐漸消失。任鳳偉等分析結果表明,與“十五”期間相比,遼東4縣“十一五”更新造林成本、幼林撫育成本與采集成本分別增加了60.7%、123.2%與41.9%。我國林業產業總體仍處于勞動密集型階段,勞動力成本上漲對林業生產者沖擊逐年增大。

三是林業投資風險大、比較效益低,林業產業鏈與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不高。由于林業生產具有長周期性、林業資金周轉時間慢、林業生產受氣候災害影響等弱質性特點,林業投資面臨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境外投資受所在國家、地區政治形勢和政策環境影響,還面臨一定的政治風險。我國林業創新能力弱,林業產業總體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人均勞動生產率不及發達國家的1/6。與其他行業相比,林業投資的比較效益明顯偏低。加之,由于林業產業鏈短、林產品供應鏈穩定性不足,缺乏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企業,缺乏全面的市場平臺,在國際上沒有定價權,導致在全球產業鏈分工中處于不利位置,林業產業國際競爭力不高。

四是全球氣候變暖影響加劇、減排壓力巨大,林業應對氣候變化任務繁重。氣候變化既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嚴峻挑戰,也是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全球性問題。2020年12月氣候雄心峰會,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承諾的基礎上,提出到2030年我國森林蓄積量將較2005年增加60億m3。截至目前,全國森林蓄積量為175.6億m3,較2005年(137.2億m3,第7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數據)增加了38.4億m3,未來10年,全國森林蓄積量需增加21.6億m3。2020年12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提出了全國“十四五”國土綠化初步目標,力增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4.1%,森林蓄積量要達到190億m3。這意味著“十四五”期間森林蓄積量年均需增加近3億m3,其林業建設任務之重、時間之緊可想而知。

五是國際貿易競爭日趨激烈,林產品貿易壁壘日益加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林產品貿易得到快速發展,其進出口貿易額目前已躍居世界首位,成為名副其實的林產品貿易大國。但由于長期依賴“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的加工貿易模式,林產品貿易結構不合理、林產品科技含量低、產業鏈競爭力不強、貿易話語權薄弱,距離林產品貿易強國的目標尚有較大差距。有研究表明,2017年中國林產品比較優勢在世界20個主要林產品貿易國中位居第16位,較2000年僅提高3個名次,總體仍處于較低水平。近年來,歐美國家貿易保護主義抬頭,貿易壁壘形式由從早期的關稅、配額、許可證拓展到反傾銷、反補貼、森林認證、打擊非法采伐、知識產權保護等多種形式。由于貿易摩擦程度加劇,我國林產品貿易出口環境變得更為復雜。另外,由于我國主要木質林產品出口集中度較高,主要集中在美國、日本、英國、德國等少數發達國家。一般地,貿易集中度越高,越容易遇到貿易壁壘;而且,一旦和這些國家貿易關系惡化,更容易對貿易造成沖擊。例如,自2018年以來,中美關系消極競爭態勢日益加劇,美方不斷加征關稅稅率,針對中國人造板展開的貿易調查案件驟增,已對我國人造板和木質家具等木質林產品出口造成嚴重沖擊。

3.應對之策

一是樹立新型木材安全觀,加強國家儲備林建設,走自主、自給的木材可持續利用道路。傳統木材安全觀認為,木材是一種重要的原材料,是4大基礎材料(鋼材、水泥、木材及塑料)中唯一可再生的材料;保障一國木材安全就是保障該國的木材供給,木材供給包括國內生產和國外凈進口2個部分。在該木材安全觀指導下,國內木材生產不足的國家完全可以通過進口渠道保障木材供給安全。與此不同,新型木材安全觀認為,在全球化和氣候變化大格局下,木材安全不是孤立的木材供給問題,也不是單獨國家的木材生產利用問題,而是一個涉及生態安全、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綜合性問題,是一個國家間、區域間甚至全球互利共贏的戰略性問題;若要確保國家木材安全,則應立足提高國內木材生產供給,而不應依賴國外進口。在全面天然林保護背景下,我國應以培育穩定、健康、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為目標,以大規模推進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為抓手,因地制宜強化森林撫育經營,著力提高森林質量與效益;積極發展人工用材林,著力提高國內木材生產能力,降低木材對外依存度,走自主、自給的木材可持續利用道路。

二是積極擴大林產品內需市場,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推動林業產業融入國際和國內“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我國已具有超大規模的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林產品消費量位居世界第 一。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國內林產品消費市場得到進一步拓展,為我國林業企業促進林產品國內市場大循環帶了新機遇。當前,我國政府積極倡導綠色發展理念,提倡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以木代塑”和“以木代鋼”將成為未來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向。我們應當積極宣傳木質林產品文化和生態文化,鼓勵木質林產品和生態旅游消費,加快培育完整的內需體系,促進林業三次產業融合發展;同時要積極發展林產品國際貿易,聯通國內和國外市場,推動形成林產品國內和國際雙循環,為我國林業產業發展增添新動力。

三是優化升級林業要素結構,提高林業全要素生產率,推動林業產業效率變革。堅持“質量第 一、效益優先”的原則,著力提升林業產業發展質量。轉變林業發展模式,關鍵在于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動能轉化,擺脫對傳統生產要素投入的過度依賴,轉到更多依靠科技、人才、知識、信息等創新要素驅動發展。通過提高要素質量和優化要素結構,不斷提高林業勞動、資本與土地單要素生產率,持續提升林業全要素生產率,從而推動林業產業實現提質增效目標。

四是加強林業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增強科技創新支撐作用,提升林業產業現代化水平。長期以來,我國林業科技管理多為政府部門主導,科技投入主要來自各級財政資金,各類科技資源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活動主要遵循項目申報、科學實驗、社會調查、發表論文、申請專利、項目驗收等傳統模式開展。但由于缺乏市場導向和企業參與,加之科技評價中唯論文、唯專利、唯獎項傾向較為突出,導致科技成果與現實需求嚴重脫節,科技成果難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今后,要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完善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激發各方利益主體的內生動力;創新轉化方式,建立科技成果榜單制度,發展各種形式的科技成果對接交易市場;完善推廣示范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林業科技推廣人才隊伍建設,切實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水平。

五是深化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面提升林產品質量。我國是一個林產品生產大國,人造板和木質家具等多種林產品生產能力位居世界第 一,但多數產品只能滿足中低端需求。隨著我國人口結構的變化,中等收入群體不斷擴大,對優質林產品的消費需求明顯增加。但由于林業產業結構和林產品結構并未能及時做出調整,導致出現“中低端林產品生產過剩、中高端林產品供給不足”同時并存的現象。故此,要以深化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加快林產品標準化和質量體系建設,制定林產品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淘汰落后產能,壓縮過剩產能,推動林產品供給體系由中低端產品為主轉向中高端產品為主。大力培育林業龍頭企業,發展優勢產業集群。以推動林產品國內循環為基礎,帶動林產品國際循環,加快構建適應雙循環新發展格局要求的林產品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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