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業廳進一步加強林業法制建設

2002-03-05來源:熱度:11868
2002年,云南省林業廳將進一步加強林業法制建設。認真做好林業立法的基礎工作,爭取完成《云南省森林條例》、《云南省林木種苗管理條例》、《云南省退耕還林還草管理辦法》、《云南省育林基金征收管理辦法》、《云南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管理辦法》、《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的立項、起草和報送工作。認真抓好“四五”普法工作,在全省林業系統中組織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防沙治沙法》、《云南省珍貴樹種保護條例》等林業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各級林業干部、職工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實加大執法力度,逐步建立林業行政執法責任體系,建立各級林政稽查隊伍。繼續加強法制監督工作,實行林業案件定期報告制,行政執法重大問題處理備案制、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制、行政執法錯案追究與賠償制、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執法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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