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854-1986 細木工板--膠層剪切強度的測定

2008-07-01來源:熱度:13522

GB 5854—86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細木工板,規定了確定細木工板膠層剪切強度的方法。這種細木工板的定義見GB 5849—86《細木工板 定義和分類》。

2 量具與設備儀器

2.1 木材萬能試驗機4000~40000 N。

2.2 專用卡具,見下圖。

2.3 游標卡尺,精度0.1 mm。

2.4 空氣對流干燥箱。

2.5 恒溫水浴,溫度調節范圍20~100℃。

2.6 秒表。

3 取樣和試件

  按GB 5851—86《細木工板 試件尺寸的規定》的規定鋸割試件。

4 方法

4.1 試件鋸好后,按GB 5851—86的有關規定測定試件受剪面的長度和寬度。

4.2 對于Ⅱ類膠細木工板將試件放在擱架上,浸于63±3℃的水中,水面高于試件20 mm。使試件既不浮于水面,又不沉于水底,相互之間有一定間隙。浸泡時間為3 h。然后在室溫下放置10 min,在木材萬能試驗機上進行試驗。

4.3 對于Ⅰ類膠細木工板,將試件放在沸水中煮4 h,然后分開平放在63±3℃的干燥箱中,干燥20 h,再在沸水中煮4 h,取出后在室溫下放置10 min,在木材萬能試驗機上進行試驗。

4.4 在木材萬能試驗機上按下圖組裝試件。

膠層剪切強度試件的組裝方法圖

4.5 試件安裝時應使其縱軸與試驗機的活動夾頭的軸線一致,夾持部位與試件鋸口的距離為5±1 mm。

4.6 測試時加荷應緩慢均勻,加荷時間控制在30~90 s,從計力盤上讀出破壞載荷,精確至1 N。

4.7 試件的膠層剪切強度按式(1)、式(2)計算:

  A型試件 …………………………………………(1)
  B型試件 …………………………………………(2)
式中:SASB── 試件的剪切強度,MPa;
P── 破壞載荷,N;
A── 試件剪斷面的實際寬度,mm;
B── 試件剪斷面的實際長度,mm。

  單個試件的膠層剪切強度和每張細木工板的平均膠層剪切強度的計算均精確至0.01MPa。

4.8 在測定膠層剪切強度時,凡屬槽口折斷、表板割裂、中板剪斷或表板剝離的試件,其剪切強度值統計按以下規定處理。

4.8.1 如上述試件的剪切強度值高于規定時,列入統計記錄,如低于標準規定時,予以剔除不計。

4.8.2 如果上述幾種試件的數量超過試件總數的一半,致使檢驗結果低于標準規定時,則另行取樣檢驗。

4.9 如果膠層剪切強度的測定結果低于標準規定,而試件平均木材破壞率高于80%,其剪切強度指標可比規定低20%。

4.10 細木工板的膠層剪切強度試件在制取過程中或浸泡干燥后,如發現試件的任一膠層已開膠時,則該件的剪切強度按零計算,列入記錄。但此種試件不得超過試件總數的20%,如超過,允許復驗一次,復驗結果仍有此種情況或剪切強度低于標準規定時,則該批細木工板作不合格論。

4.11 膠層剪切強度的測試結果填入細木工板膠層剪切強度測定記錄表中,詳見附錄A。

附 錄 A

細木工板膠層剪切強度測定記錄表

(補充件)

記錄本號碼_______________
檢驗單號碼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樹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m 批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單位_______________ 



試件

編號
受剪面
長度
mm
受剪面
寬度
mm
破壞
荷重
N
試件
強度
MPa
平均
強度
MPa
備注

1






2






3






4






5






6






記錄人________________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提出,由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黑龍江省林產工業研究所等單位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振國、譚琴秀、金慶生、張儒純、董奎東。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