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家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今起施行

2008-09-01來源:魚珠木材網 熱度:11815

    家具銷售隨著新房裝修而紅火,若合同不規范容易引起銷售和售后糾紛。從今起,由市工商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市家具商會聯合出臺的《寧波市家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實施,5家知名家具銷售商今起率先使用該文本,另有60余家家具商會會員單位將于明年全面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家具是居民生活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提高,成品家具正逐 步與自制家具爭分市場,據調查,幾乎每戶新裝修家庭都購買家具。目前,市場上家具產品品種多、成交金額大,家具銷售又有先訂貨再交貨的特點,因此在交易過程中通常會以合同形式加以確定。以往,我市家具買賣合同沒有統一格式,商家各自表述,存在著過于簡單、不夠規范的缺點,一旦遇到消費糾紛,調解難度大且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為此,市工商局、消保委、家具商會歷時2個多月,經過起草、公示、會審,于8月上旬制定《寧波市家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新出臺的《寧波市家具買賣合同》與各商家原使用的合同相比有四個特點:一是合同表示的內容更加全面。新文本共10條,主要內容包括商品描述、說明書附隨義務、交貨驗貨及“三包”責任、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核心條款,對家具交易各個環節按《合同法》要求進行明確,特別是對家具主要材料質量要求在合同上明示。二是對結算方式名稱的使用進行規范,對定金、預付款、違約金的性質和額度按《擔保法》的要求進行界定,要求定金不得超過商品交易總額的20%,預付款、違約金在合同文本上明示。三是對違約責任進行細化,若提貨、交貨時間違約,每日按商品金額的千分之三付給對方違約金;若合同違約,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商品有質量問題,按《家具商品“三包”規定》處理;賣方有欺詐行為,按購買家具貨款退一賠一處理。四是對定做家具規制了要約,考慮到定做家具的特殊性,合同嚴格要求要有詳細資料,雙方簽名蓋章,各執一份,并明確預付款與違約金的額度,體現了對特殊問題處理的原則性和靈活性。

  據悉,市工商局、消保委、家具商會已聯合召開《寧波市家具買賣合同》宣傳貫徹會,60多家家具商會的會員單位參加會議,其中紅光家私、大森家私、第六空間、德克德家、華康家私等5家知名的家私市場成為9月1日起的首批使用單位,其余會員單位將于年內完成使用準備工作,并于明年起全面實施。據透露,《寧波市家具買賣合同》在推廣使用的基礎上,今后極有可能確定為格式合同文本,在我市家具買賣過程中強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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