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用樺木膠合板--含水率的測定

2008-11-03來源:熱度:13360

ZB B 70005.4—87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航空用樺木膠合板(牌號為HHJ)物理力學性能測試部分有關含水率的測定。

2 參考標準

  ZB B 70005.1—87《航空用樺木膠合板 技術條件》。

  ZB B 70005.2—87《航空用樺木膠合板 試樣選取與試件尺寸》。

3 原理

  用稱量法測定試件在取樣時的質量和在103±2℃溫度下,干燥至恒重后的質量之差,然后計算失去的質量對干燥后質量的百分比。

4 儀器設備

4.1 讀數精度為0.01 g的天平。

4.2 所有各點溫度能保持在103±2℃的對流干燥箱。

4.3 內有干燥劑(變色硅膠)可使空氣保持盡可能接近于絕干狀態的干燥器。

5 程序

5.1 按取樣時的同等狀態(見注)稱量每塊試件至0.01 g的精度。

注: **次稱量應在取樣后,立即進行,如不可能應采取一切預防措施,防止取樣稱量的時間內含水率發生變化。

5.2 在103±2℃的溫度下,將每塊試件干燥到恒重。

  注:應注意勿將干燥箱裝滿,當干燥箱中的試件已接近最后稱量的狀態時,不要再加入新試件。

5.3 在干燥中冷卻后迅速按前述同樣的精度稱量,每塊試件防止稱量不及時而導致含水率的增加超過0.1%。

6 測定結果的表示

6.1 按以下公式計算每塊試件的含水率H(%),精確到0.1%。

式中:Mh── 試件在取樣時的質量,g;
M0── 試件在干燥后的質量,g。

6.2 一張或若干張膠合板的含水率等于所有有關試件的含水率的算術平均值,此值應精確到0.1%。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市木材工業公司負責起草。參加單位:上海木材工業研究所、上海滬西木材廠、揚子木材廠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慶森。

  本標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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