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具產品標識規范將于明年1月1日起執行

2008-12-04來源:今晚報 熱度:12537

  天津市在全國率先編制頒布的地方標準《家具產品標識標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日前發布,將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帶著許多普通消費者困惑的問題,采訪了參與制訂《規范》的專家,為人們解讀《規范》給天津市消費者帶來的新變化。

  標注不規范 家具糾紛多

  在記者對家具市場的隨機調查中,有不少消費者反映紅木家具和實木家具標志不規范的問題。市民楊先生告訴記者,一些廠家宣稱自己的家具是紅木家具,但是經查發現紅木家具種類分紅酸枝、花梨木等,而廠家卻不標注真實的種類,這樣難免生產經營者用其他木材代替貴重的紅木獲利。此外,還有個別商家將實木復合家具宣傳為實木家具,甚至還把貼了一層實木外皮的板式家具也稱為實木家具。在沙發選購上,許多消費者反映商家將“含皮”的沙發都稱為皮沙發,但是含皮量到底是多少,是“全皮”還是“半皮”不得而知。還有的消費者反映已購買的家具“放毒”,但當時購買家具時,并沒有看到有關甲醛物質含量的任何標注。

  另據一些業內人士透露,家具產品標志標準不規范。例如,家具的產地應該是產品的最終生產地或組裝地,一些家具在國內組裝生產后卻打著“進口家具”的旗子大肆宣傳,因為品牌是國外的;同樣是酸枝木,非洲產和緬甸產的在材質、密度和質量上存在不同,這些木材因產地不同,價格差異也很大,但廠家卻不進行規范標注。

  天津市家具業協會統計資料顯示,天津市消費者對家具投訴的三大問題集中為家具標志問題、甲醛超標問題以及商家服務質量問題。 新規范要求標注必須清晰

  據參與《規范》制訂的天津市家具行業協會秘書長高同慶介紹,《規范》把家具的定義細化,把家具產品類別分為4大類16小類。其中把國家標準中的實木標準細化為全實木、半實木和復合實木,要求木制家具應標明主要部位用料、覆面材料的學名及材料來源產地,兩種以上基材應分別標注;把紅木家具定義為“國家標準中規定的紅木材料或以紅木材料為主,以傳統工藝加工制成的家具”,同時要求按規定標準的材種標志標注,應使用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紅酸枝木、烏木、條文烏木和雞翅木等能代表材質的名稱;把全皮沙發和皮沙發嚴格區分,前者是指“除沙發底部外,全部使用同一種天然動物皮革包覆的沙發”,而后者是指“沙發接觸面使用同一種天然動物皮革包覆的沙發”。

  新規范要求家具產品標志標注內容要清晰、醒目、持久,便于消費者辨認和理解。經營者在銷售家具時要配備商品標價簽,每件(套)產品要嚴格執行一物一簽的標準。家具使用說明書應符合國家要求,并與規范標準的內容必須一致。在產品標志標注內容中,強調家具產品名稱必須按新發布的規范分類進行標準,用法定計量單位標規格及型號,對產地要用規范的中文標注,產地明確是指產品的最終生產地或組裝地。在質量等級中,應按照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后評定認可的質量等級進行標注。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健康安全,家具必須標志有害物質含量,包括木家具、軟體家具中的甲醛釋放量,色漆中的重金屬含量等。

  依據實施后的《家具產品標識標注規范》,消費者購買家具如發現與《規范》不符,可向銷售該家具的商場要求賠付,商家若不受理,消費者可將廠家和商家一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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