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一木材個體經營戶違規多砍林木被判刑
2008-12-06來源:紅網 熱度:12334
因多砍52.695立方米木材,慈利縣一木材個體經營戶李某以濫伐林木罪近日被該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0元。
慈利縣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雖在林業部門辦理了合法的采伐許可證,但批少砍多,且數量較大,其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故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2008年3月,李某以6600元的成本購買該縣江埡鎮廣濟村某村民自留山上的松樹,于同年4月到該縣林業局辦理29立方米的采伐證后,即雇請人員將所購林木全部采伐。案發后,經林業技術人員檢尺測算,計伐倒木材積60.617立方米,超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采伐松木31.617立方米,折算活立木材積52.695立方米。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