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社論:堅定不移搞改革 促進林業大發展

2009-06-25來源:人民日報 熱度:11385

    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勝利閉幕了。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召開的**林業工作會議。這次會議謀劃加快林業改革發展大計,部署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林業的高度重視,對改善山區林區民生的高度關注,對于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科學發展,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新中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林業建設取得了輝煌成就。隨著綠色在祖國大地的鋪展,森林資源明顯增長,局部生態明顯改善,防沙治沙明顯突破,物種保護明顯加強,林產品供給能力明顯提高,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森林資源總量仍然嚴重不足,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功能仍然非常脆弱,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還很不適應。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任務還十分艱巨。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林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林業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具有基礎地位,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加快林業的改革和發展,拓展林業的內涵和外延,開發林業的多種功能,滿足社會對林業的多樣化需求,已經成為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來源于基層的探索,是農民的創造。2008年,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這項改革,把林地的經營權和林木的所有權承包落實到農戶,確立了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實現了“還山于民、還權于民、還利于民”;明確了林地承包期70年不變,期滿可以繼續承包,賦予了農民長期穩定有保障的承包經營權,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極大地調動了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初步形成了森林資源增加、農民群眾增收、林業經濟增長的可喜局面。

  我國有25億畝集體林地,大大多于耕地面積;我國是個多山的國家,山區占國土面積的69%、人口占全國的56%,森林是山區農民生產生活的重要依靠。加快山區農村發展、農民增收,**的潛力在山,**的希望在林。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次重大變革,是農村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有著同等重大的歷史意義。億萬農民的巨大潛能和25億畝集體林地的巨大潛力相結合,拓展了農民就業增收的新空間,開辟了農村發展的新天地。實踐證明,這項改革順民意、得民心、增民利、惠民生,得到了億萬農民的衷心擁護。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事關全局,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操作難度大,必須加強組織領導,注意把握好幾個重大原則。一要明晰產權。堅持家庭承包制度,切實做到按戶分山、人人受益,真正讓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權并保持長期穩定不變。二要堅持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實現興林與富民的有機統一、資源增長和農民增收的良性循環。三要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把政策和辦法交給農民,讓農民自己說了算,切實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四要從財政、金融等方面給農民更多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讓農民安心、舒心、放心。五要堅持積極穩妥、質量**,嚴格依法辦事,按規范程序和方法步驟做好改革各項工作,使改革經得起歷史檢驗。

  林業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發展林業,任務艱巨,使命光榮。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勇于開拓,扎實工作,堅定不移地推進林業改革,毫不動搖地加快林業發展。全國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支持林業,植樹造林,綠化國土,一代一代堅持不懈地干下去,讓祖國的山河更秀麗,人民生活更美好,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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