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大幅調減木材采伐量
“2009年全市木材采伐量由2008年的244萬立方米調減為200萬立方米,2010年調減為180萬立方米,‘十二五’期間,全市木材采伐生產量穩定在180萬立方米以內。”27日公布的《中共南平市委關于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綠色腹地的實施意見》,對切實加強生態保護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如
此大幅度調減林木采伐量,在閩北林業發展史上尚屬**。
南平是林業大市,林地面積3259萬畝,人工商品林面積1427萬畝,蓄積量9823.1萬立方米。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為閩北木材加工產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據林業部門統計,到2008年底,全市木材加工企業已達1308家,木材加工完成工業產值超過68億元。但隨著木材加工產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原料需求與森林資源樹種結構間的矛盾也日漸凸顯,特別是松木、闊葉林樹種資源少,需求量卻逐年增大,既不利于森林保護,也不利于木材加工產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今年初,南平市林業局向市政府建議,科學安排林木采伐量,扼制森林資源過度利用的勢頭。這一建議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視,4月27日,經過多方縝密論證,《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森林采伐管理推進生態建設的意見》正式出臺。《意見》提出,要科學合理安排木材采伐生產量,嚴格堅持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按照“生長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則,把住采伐消耗源頭關,確保森林資源休養生息。2009年,全市商品材生產量控制在200萬立方米以下,商品材生產量控制在180萬立方米以下,并按照這一**限額對各縣(市、區)和國有林場的生產量進行了相應調減。
為持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南平市委關于加快建設海西綠色腹地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出,要嚴格執行木材加工企業準入制,嚴格限制新上以消耗闊葉樹和馬尾松為原料的加工企業,并逐步取締高耗材、低效益的企業。《意見》要求,要建立健全森林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和森林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將森林資源的消長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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