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家具入美須出具木材原產地證明

2010-03-09來源:東莞日報熱度:12072

   從2010年4月1日起,美國《萊西法案》修正案覆蓋范圍將擴大至所有木制家具產品,所有木制家具產品在進入美國時必須出具“合法”的木材原產地證明。

  法案要求進口商在每次船運進口植物或木制產品時都要提供原料來源和樹種的基本申報,包括選用木材種類的拉丁名、采伐的國家、數量、尺寸和價值等信息。所有木制家具產品在進入美國時必須出具“合法”的木材原產地證明。若產品原料來源被界定為非法,美國將有權對產品進行罰沒。

  此外,美國動植物檢疫局即將公布一項針對中國木制產品采取檢疫新措施的建議法案——《中國木制工藝品輸美檢疫要求》,法案要求中國輸美所有竹木制品都必須經熏蒸或熱處理并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貼可溯源標識。

  美國對木家具中常有的有毒有害物質也十分關注,如加利福尼亞州空氣資源管理委員會(CARB)大幅提高了硬木膠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和使用上述材料的制成品中甲醛的限量要求,導致直接輸往該地區的木家具產品數量大幅降低。

  據了解,美國2008年8月出臺的《消費品安全加強法案》,其部分條款已于2009年2月10日正式生效。法案大幅提高了對輸往美國市場的所有可能與12歲以下兒童接觸用品的技術要求,將總鉛含量限制為萬分之六,最后將逐步降低到萬分之一。

  令人警惕的是,這類技術措施的出臺僅僅只是開端,美國的技術貿易措施往往最快得到西方國家效仿,如歐盟在去年4月份就正式通過與《萊西法案》修正案極其類似的《木材及木質品規例》。

  出口美國的木制家具企業需注意

  (1)深入了解《萊西法案》修正案的內容、進程和進口申報要求的任何細節,掌握美國各州執法尺度的**手資料;

  (2)調整采購策略,減少木材進貨渠道或減少原料采購種類;

  (3)需使用進口木材為原料的,謹慎采購、使用東南亞、非洲、俄羅斯等國家的木材,注意原料來源的合法性;

  (4)采購使用國內的木材時要注意木頭的直徑,購買直徑較小的木材和來源于保護區的木材要有林業部門允許采伐的證明;

  (5)與國內外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闡明“非法”責任,要求供應商分擔木材非法帶來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要求供應商提供木材來源的合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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