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商聯:加大林業龍頭企業財稅扶持力度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2日訊 (記者 蘇琳) 全國工商聯日前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交了《關于加大對林業龍頭企業財稅扶持力度的提案》。
全國工商聯認為,林業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它涵蓋一、二、三產業,產業鏈條長,是一個相對完整的產業體系。發展林業產業,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生態效益,還有社會效益,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林產品供給,拓寬農民就業渠道,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區域經濟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具有重要而獨特的作用。林業企業是林業產業發展的主體,從某種意義上講,扶持林業企業就是扶持林業產業的發展。
培育和扶持林業龍頭企業有利于做強林業產業。林業產業其原料生產周期長,發展既要遵循市場規律,又要遵循自然規律,屬國民經濟中的弱質產業。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政策環境的不斷改善,林業產業得以迅猛發展,經濟林產品產量、竹產量、人造板產量、松香產量等主要林產品產量均居世界首位,已成為世界林業產業大國。但我國還不是一個林業產業強國,與世界發達國家水平相比,我們還有不小的差距。扶持林業龍頭企業,走“企業+基地+農戶”發展方式,可以充分帶動引導廣大林農按照標準和技術規范培育林木資源,有利于做強以資源培育為主的林業**產業;扶持林業龍頭企業,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有利于做強林業以林產品加工為主的林業第二產業;扶持林業龍頭企業,打造各具特色并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相互帶動、點面結合的生態旅游精品線,有利于做強以生態旅游為主的林業第三產業。
培育和扶持林業龍頭企業是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發展林業的根本目的,就是實現興林富民。我國有5億多農民生活在山區,“依山脫貧,靠林致富”是他們的迫切愿望。通過扶持林業龍頭企業,做強林業產業,把43億畝林地的潛力、4萬多種物種資源的潛力和林產品市場的潛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把山區林區巨大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現實的經濟效益,可以讓廣大農民實實在在地分享到林業發展的成果,有效地實現農民增收致富的愿望。我國現有25億畝集體林地,按每戶經營50畝計算,可為5000萬農戶、2.5億農民提供可靠的就業崗位。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直接從事竹資源培育和竹制品加工經營的農民達到3500多萬人,南方集體林區158個林業重點縣的農民40%以上收入來自林業。農民不“離土離鄉”就能實現脫貧致富,也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培育和扶持林業龍頭企業,符合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要求,有利于搶占全球經濟發展的戰略制高點。林業產業是綠色經濟、低碳經濟。扶持林業龍頭企業,鼓勵企業高效循環利用林木資源,在緩解氣候變暖中可以起到積極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對木材的剛性需求將大幅度增長。發展木材高效循環利用,有利于實現以最少的森林資源滿足人們的**需求,從而減少森林采伐。加強木材高效循環利用,增加木材使用、延長木材使用壽命,能夠使更多的碳以木材形式保存下來,從而有效地發揮木材的貯碳庫作用。
鑒于目前國家缺少對于林業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和有效手段,全國工商聯建議由財政部牽頭會同發改委、稅務局等有關部門,從加快小康社會建設、增加農民收入出發,充分挖掘43億畝林地和4萬個物種資源潛力,統籌考慮培育和扶持林業龍頭企業對做強林業產業、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等的重要作用,抓緊研究落實以下扶持政策:
1.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設立林業產業化發展基金,重點用于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及對農民增收帶動作用強的林業龍頭企業技術創新、開發精深加工產品及品牌建設等,對林地生態開發、生態旅游、產業化示范基地建設等重大項目給予扶持。
2.進一步加大財政補貼范圍和力度。中央財政對林業龍頭企業為林農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營銷服務以及研發引進新品種、新技術,開展原料林基地建設等項目給予資金補助;對油茶林、生物能源林基地建設,產品深加工,機械裝備制造等給予補貼;增加企業對海外森林開發專項補助資金額度,對龍頭企業海外森林資源開發項目貸款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對于在海外購買或長期租賃林地獲取資源的項目給予一定補貼。
3.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造板、木地板等木材加工產品,松香、松節油等林化產品及中小型林業機械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恢復到15%以上;免征實木地板出口關稅;延續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實木復合地板免征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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