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篇——實木地板鋪設要點

2010-06-08來源:熱度:12904

   (1)地板應在施工后期鋪設,不得交叉施工。鋪設后應盡快打磨和涂裝。以免弄臟地板或使受潮變形。

  (2)地板鋪設前宜拆包堆放在鋪設現場1~2天,使其適應環境,以免鋪設后出現脹縮變形。

  (3)鋪設應做好防潮措施,尤其是底層等較潮濕的場合。防潮措施有涂防潮漆、鋪防潮膜、使用鋪墊寶等等。

  (4)龍骨應平整牢固,切忌用水泥加固,最好用膨脹螺栓、美固釘等。

  (5)龍骨應選用握釘力較強的落葉松、柳安等木材。龍骨或毛地板的含水率應接近地板的含水率。龍骨間距不宜太大,一般不超過30厘米。地板兩端應落實在龍骨上,不得空擱,且每根龍骨上都必須釘上釘子。不得使用水性膠水。

  (6)地板不宜鋪得太緊,四周應留足夠的伸縮縫(0.5~1.2厘米),且不宜超寬鋪設,如遇較寬的場合應分隔切斷,再壓銅條過渡。

  (7)地板和廳、衛生間、廚房間等石質地面交接處應有徹底的隔離防潮措施。

  (8)地板色差不可避免,如對色差有較高要求,可預先分揀,采取逐步過渡的方法,以減少視覺上的突變感。

  (9)使用中忌用水沖洗,避免長時間的日曬、空調連續直吹,窗口處防止雨林、避免硬物撞摩擦。為保護地板,在漆面上可以打蠟(從保護地板的角度看,打蠟比涂漆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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