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下達森林防火責任書

2010-10-18來源:中國綠色時報熱度:13267

    江西省政府日前召開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副省長陳達恒代表省政府向各設區市下達了2010—2011年度森林防火責任書,責任期限為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

    森林防火責任書中規定的防火目標分5個方面:一是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將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向所轄縣(市、區)政府下達森林防火責任書,全面實行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分片包干責任制,并層層分解落實到山頭地塊;二是森林防火經費列入公共財政預算,按規劃要求完成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年度任務,完善市、縣兩級森林防火應急指揮中心和林火遠程監控系統,加強森林防火通信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森林火災保險,提高商品林火災保險覆蓋率;三是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市、縣兩級防火辦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轄區專業隊正規化建設全面達標,所有專業隊有專門營房和訓練場所,林區鄉鎮半專業隊達標率和“三防”協會覆蓋面進一步提高;四是轄區內不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及森林火災致人群死群傷事故,轄區內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不發生森林火災;五是森林火災發生率控制在5次/10萬公頃以內,受害率控制在0.5‰以內,森林火災控制率不突破10公頃/次,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率達到90%以上。

    森林防火責任書規定,完成本責任目標的設區市政府,由省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未完成責任目標的設區市政府,應查明原因和責任,并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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