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蠱惑” 濟南榮昌木業“托管造林”終露底
7年來,該公司獲得“中國經濟百佳誠信企業”等多個榮譽稱號本報曾報道該公司“托管造林”內幕,當時公司總經理稱“靠誠信做事”
本報2005年5月9日曾對該公司“托管造林”進行報道 記者黃中明 攝□本報記者 孫華
成立于2004年9月的濟南榮昌木業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中旬,以總經理李某涉嫌犯罪被捕的結局收場,涉及省內外受害者近2000人,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其實,早在2005年5月上旬,榮昌木業一內部員工便揭露了濟南榮昌木業有限公司的內幕。“這家公司其實就是個‘倒林’公司,‘倒林’圈錢所得如果超過了它的注冊資金,拿什么來擔保投資人的投資安全?”連日來,記者再次采訪了曾在該公司投資的一些市民。
6年前的質疑:揭露榮昌木業“四宗罪”
濟南榮昌木業有限公司7年來辦公地點換了4個。2004年9月公司成立之初,辦公地點設在泉城路惠爾大廈8樓,之后搬到經七路銀河大廈25樓,再后來又搬到濟南佛山街28號銀都商務中心8樓,2010年遷到姚家小區附近一寫字樓內。
然而公司成立不到1年,就有內部員工向本報揭露內幕。2005年5月9日,本報刊發《員工自曝“托管造林”內幕》一文,反映該公司有“空頭許諾招兵買馬,畫餅充饑大肆圈錢”之嫌,而且還鼓勵客戶去“拉下線”投資,有非法集資之嫌。接受采訪時,當時在該公司任職的王先生指出榮昌木業存在的“四宗罪”:自詡“多元化”公司——— 假的;倒賣林地——— 圈套;夸大回報率——— 誘惑;上班無薪水——— 欺騙。
6年前的對話:總經理拍著胸脯講“誠信”
本報6年前的這篇報道,給不少市民提了醒,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對此,榮昌木業方面辯稱,公司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等合法證件,“做的完全是合法合規的正經生意!”
當時該公司人員向投資人描繪的“美景”是:投資回報周期為7年,每畝林地5780至6300元,每10畝林地為一個投資單位,收益率在30%至60%之間,7年后不僅能收回前期投入,還可獲得幾乎相同數目的回報。該公司總經理李某曾三度接受本報記者采訪,他拍著胸脯承諾:“我們是實實在在做實業的,無論做人還是做事,靠的是誠信,只要我們的林場正常,公司的資金鏈永不會出問題!”李某稱:“我們不但有林場,在臨沂等地還有板材廠,照我國木材需求量的發展趨勢來看,木材價格只漲不跌,因為林業資源是自然資源……”
2011年6月20日下午,記者再次撥打李某的手機,已經停機。
7年“榮譽”不斷:曾獲“百佳誠信企業”
在記者關注該公司的過程中,一直有專家學者對其宣稱的回報率表示質疑。2005年5月,一位林業專家接受采訪時曾指出:“林業投資的回報率能達到10%左右就相當不易了,30%以上的回報率很難想象。”
即便存在質疑,該公司及其總經理7年來還是獲得了一系列榮譽。記者從濟南榮昌木業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了解到,該公司先后獲得“中國經濟百佳誠信企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信用單位”、“中國最具發展潛力企業”等稱號;總經理李某先后獲得“信用中國改革創新人物”、“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山東十大杰出人物”、“山東十大儒商”等榮譽。截至6月20日晚8點,記者發現各種獎杯、證書、牌匾等依然在其官方網站上掛著。但網站上所留的該公司電話,無一能撥通。
據向該公司投資的一些市民透露,2010年開始,該公司資金鏈已難以為繼,有人報案后,李某等相關人員在今年6月中旬被捕。根據日前警方公布的材料,濟南榮昌木業有限公司成立以來共發展客戶近2000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億余元。據警方的調查,該公司以經營經濟林、苗木、城鎮綠化苗木的批發、零售、種植、技術開發等為幌子,以托管造林的方式,誘騙市民購買林地。2010年10月,該公司因資金鏈斷裂無法支付投資者的本金和高額利息,停止營業。
6月20日下午,2005年接受記者采訪的律師薛亮重申了他6年前表達過的觀點:“我國林業經營制度不是很完善,相關管理涉及多個部門,產權、經營管理權的劃分存在不少問題,導致該領域出現了一些騙子,比如‘億霖木業’詐騙事件等。”
7年來投資人心態:看到回報率高“心癢癢”
據介紹,目前警方正對榮昌公司發展的客戶全面開展登記工作。其中,絕大部分投資者為濟南本市人,有少部分為北京、上海、四川、東北等地的客戶。濟南本市的中老年人占絕大多數比例,且投資數額較大。
早在榮昌木業公司成立之初,年近花甲的市民張先生就投資了近20萬元。2005年6月,他曾告訴記者:“榮昌木業給人的感覺很正規,也很了解國家政策,還定期組織我們到林場實地查看,不會有問題的。再說了,現在已有投資者定期領取回報了,看見人家掙錢,自己也會心癢癢。”之后約半年內,張先生多次勸記者向該公司投資。記者了解到,凡是介紹新客戶向該公司投資的“上線”,能獲得較大數額的回報。
6月20日,記者輾轉與張先生取得聯系。他告訴記者:“自己損失較重。但前期的確有市民賺了不少,好多人都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資金鏈斷裂時,接最后一棒的不會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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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回報積聚巨大風險
濟南市經偵支隊人員介紹,非法集資手段多樣:利用開發地產、養殖及種植活動的形式;變相發行股票、債務、彩票的形式;通過入股分紅、認領股份的形式;通過辦理會員卡、優惠卡的形式。共同特點是許以投資者超額回報,吸收大量社會資金后,靠“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支付投資者的高額回報,即用今天集到的錢還昨天的債,先參加的人賺后加入者的錢。
另外,這些集資者所依托的公司中有些是真實的,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的獲得及營業地點、經營項目的確定,都是通過正常渠道獲得批準的。但其行為是非法的,其實質是以合法公司的名義,公開或半公開地進行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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