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投訴處理難原因:責任方難界定
2004-09-08來源:熱度:11597
近期消費者對建筑裝潢材料的投訴呈不斷上升的趨勢,其中有關木地板的投訴尤為突出,約占建材類投訴的30%。從投訴內容來看,其中有關木地板鋪設后出現質量問題的投訴最為集中,而由于責任方難以界定,給順利進行調解處理造成了不小的困難。
今年6月,消費者傅女士在浦東某建材超市購買價值8750 元的名牌木地板,不久她發現已鋪設好的地板中有70%以上呈瓦片狀起撬,并發生開裂。在同生產企業聯系無果后,遂向浦東消協投訴。經了解,木地板質量差或鋪設不規范均有可能引起木地板起撬,由于傅女士地板已經鋪設,消保委難以對其地板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和責任進行判定。后經協調,生產企業最終同意給予消費者800元補償。但實際上,消費者和生產企業都覺得自己白白遭受了損失。
消保委為此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鋪設木地板時要注意:一是木地板購買后,盡量要求銷售方或生產廠家鋪設;二是如由裝潢方鋪設,一定要嚴格按廠方要求進行施工;三是在購買時,消費者可會同銷售方留存一包木地板,一旦發生糾紛,可進行檢測,以確定責任方。
另據上海市建筑材料行業協會地板委員會秘書長李宏剛透露:在會員單位中推廣廠家鋪裝已經成為行業協會的重點工作,近期協會與好美家聯手舉辦的精品地板節推出了“買地板、送鋪裝”活動,向消費者推介廠家鋪裝的理念。今后,市建材協會將加強對會員單位的監督,防止個別企業借廠家鋪裝的概念推銷劣質地板。李宏剛也提醒消費者,遇到地板質量問題,消費者不但可以向消保委投訴,也可以向市建材協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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