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依據有關規定對人造板實行有害物檢測

2004-09-16來源:熱度:11461
2002年1月國家所實施的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國家強制性標準,在人造板及其制品行業已見到很大成效。但兩年來,在人造板及其制品進出口市場上仍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對人造板及其制品(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膠合板、裝飾單板貼面膠合板、細工木版、實木復合地板、竹地板、浸漬紙壓木質地板、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等)抽樣檢測的結果表明,人造板及其制品仍然存在質量不合格或甲醛等有害物質排放量嚴重超標的問題。為了保護人們的身體建康,國家質檢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04年 1月1日起,對進出口人造板及其制品按國家2002年1月實施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強制標準,進行甲醛釋放含量檢測,甲醛含量超標的產品不準進口或出口,更不準在市場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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