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佳紅木”延遲交貨消費者要求退款被拒

2012-07-26來源:青年報熱度:11946

    市民吳女士向名佳紅木家具買書櫥,得知要延遲交貨后,她要求退還已付錢款,被對方拒絕。記者近日現場采訪時,名佳紅木家具商表示,延遲交貨原因在于消費者屢屢修改家具圖紙,在對方拒絕消保委提出調解方案后,將提起訴訟。

  消費者:延遲交貨,要求退款

  日前,市民吳女士向本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熱線投訴稱,在江蘇名佳紅木家具有限公司設在張楊路上的門店買了11.35萬元紅木家具后,她又于今年1月7日來這里買書櫥,總價4.5萬元,于當天付完2000元定金后,又于2月4日付了10000元訂金。雙方約定家具于今年5月1日交貨,交貨前,家具商要她去看白坯(已成形未油漆家具)時說,家具要延后十來天交貨,隨即,她要求商家退還已交定金和訂金,但均被拒絕。

  商家:延遲交貨只因圖紙屢變

  近日,記者來到紅木家具店,現場負責人楊女士拿出雙方所簽《家具買賣合同》說,雙方當初簽訂合同時,就把書櫥圖紙基本敲定,2月26日,她將圖紙傳給吳女士書面確認后,得到了對方口頭同意,但3月3日,對方又發傳真過來,要對書櫥尺寸作變更。由此,已生產的家具不得不調整尺寸重新做。

  4月21日,書櫥白坯基本成形時,廠方電話通知她于4月23日前往察看,并選配顏色。由于油漆需要半個來月時間,廠方便如實相告說要延遲十來天交貨。就在這時,吳女士提出不買,要求退還已付錢款。

  楊女士表示,延遲交貨因吳女士屢屢更改書櫥圖紙,責任不在廠方,廠方無需返還定金;如果吳女士因此不再買這兩套書櫥,因書櫥已做到白坯程度,吳女士應該承擔相應損失。

  浦東新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于5月21日作出了消費爭議終止調解書,調解書上寫明廠方“同意拖期貼千分之三”,吳女士則堅持要求返還全部已交的12000元。楊女士解釋,按千分之三貼給吳女士金額為按日計算,總計達1000多元。

  江蘇名佳紅木家具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提起訴訟。

  上海海朋律師事務所徐亦律師認為,如果商家有足夠證據證明因吳女士屢屢更換書櫥圖紙更導致延遲交貨,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否則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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