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支持林業龍頭企業申請國家扶持資金
國辦昨日發布《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提出,要科學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促進林下經濟向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和產業化發展。該政策提出,對符合稅收相關規定的農民生產林下經濟產品,應依法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并將支持符合條件的林業龍頭企業申請國家相關扶持資金。專家認為,該《意見》將對擴大內需、促進就業起積極作用,并將對一批林業龍頭企業提高盈利能力產生實質性推動。
近年來,各地區大力發展以林下種植、林下養殖、相關產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觀利用等為主要內容的林下經濟,取得了積極成效。數據顯示,去年全國林下經濟的產值已經達到2081.61億元。
《意見》提出未來林下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努力建成一批規模大、效益好、帶動力強的林下經濟示范基地,重點扶持一批林業龍頭企業和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逐步形成“一縣一業,一村一品”的發展格局,增強農民持續增收能力,林下經濟產值和農民林業綜合收入實現穩定增長,林下經濟產值占林業總產值的比重顯著提高。
《意見》強調,要結合國家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制定專項規劃,分區域確定林下經濟發展的重點產業和目標。
在政策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大投入力度。充分發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資金等專項資金的作用,重點支持林下經濟示范基地與綜合生產能力建設,促進林下經濟技術推廣和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林下經濟優勢產品集中開發。發展改革、財政、水利、農業、商務、林業、扶貧等部門要結合各地林下經濟發展的需求和相關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
此外,還強化政策扶持,對符合小型微型企業條件的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合作林場等,可享受國家相關扶持政策。符合稅收相關規定的農民生產林下經濟產品,應依法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申請國家相關扶持資金。對生態脆弱區域、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發展林下經濟,要重點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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