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從索馬里進口木炭的公告

2012-08-10來源:商務部熱度:12383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2年第27號
【發布日期】2012-05-2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036(2012)號決議,禁止從索馬里進口木炭(HS稅則號4402,不論木炭是否原產于索馬里)。本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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