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地板成“花臉” 送檢被定“不合格”
9月5日,賴女士捧著一卷皺巴巴的材料,講述了她們一家人這一年多來的維權經歷。原來,2010年底,她家在南寧富安居國際家居建材廣場(以下簡稱富安居)購買一款山山地板,安裝后出現了問題。經檢測,該產品為“不合格”產品,但由于賠償方案無法達成一致,至今仍沒有得到解決。
地板表皮起泡剝落
5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賴女士家,看到她家的地板到處都起泡泡,他們把大塊的撕下來裝在塑料袋里。記者在各個房間查看,每個房間都有這種現象,部分漲泡地板破裂后,露出偏白的木紋,與周圍形成明顯的色差,狀如“花臉”。
記者查看一處破裂的漲泡,發現是一層薄膜,輕輕一撕,就能從地板上脫離。在撕掉表皮的地板上,板材仍十分平整,肉眼看不出膨脹的跡象。
賴女士說,這款木地板是2010年底,她家人在富安居山山地板專柜購買的,一共花了7000元左右。裝修完成后,他們2011年2月入住,但到了五六月份,就發現有一處地板已經出現了泡泡,跟商家反饋后,他們來現場免費為其更換了幾塊地板,但接下來,另外的地方又起泡。讓賴女士始料不及的是,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家里每個房間都起了泡。
維權一年多未解決
由于地板不停起泡,賴女士質疑木地板的質量,但商家并不認同他們的看法。在與商家難以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賴女士決定將木地板送往權威機構進行質量檢測。商家不愿出面陪同,但同意在賴女士的送檢聲明上簽字,由賴女士將裝修后剩余未使用過的木地板送檢,并表示對于檢測結果,商家和消費者均無異議,并尊重檢測結果。
2011年12月29日,賴女士將3塊木地板送往廣西林威木材產品檢驗有限公司檢測。今年1月9日,檢測機構做出書面報告,在表面耐香煙灼燒項目的檢測中,顯示“不合格”。為此,廣西林威木材產品檢驗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檢驗結論:該產品本次送樣檢驗按GB/T 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標準判定:不合格。
當賴女士拿著檢測報告找商家更換全部木地板時,商家要求賴女士家出1000余元的安裝費。對此,賴女士全家都不同意。過完年后不久,賴女士發現山山地板從富安居撤柜了。為此,他們向工商部門反映過,對方稱只能協調,沒有權力強制商家賠付。為此,富安居和工商部門都建議賴女士走法律程序。
誰是誰非各執一詞
6日下午,富安居相關負責人陸女士致電記者稱,他們剛剛聯系上山山地板的廠家經營部門的負責人,該負責人已經表態,讓消費者將地板出現的問題拍照并配上文字說明傳到廠家郵箱,他們再視情作出處理。
當晚,山山地板經銷商陳先生表示,賴女士家的地板泡水時間已經過去了幾個月,水干后,地板基材又慢慢收縮,所以看起來平整了;另外,對于檢測標準,他說賴女士家購買的是生態地板,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此類地板的檢測標準,所以出廠時,基材是按高密板的規格、面材是按實木明漆的規格來檢測的。陳先生認為檢測機構對該款地板采用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的檢測標準不認可。對于出廠時的檢測報告,陳先生稱不方便提供。
需相關部門作裁定
9月5日,富安居相關負責人陸女士表示,對于此次糾紛,商家也有幾點不同的看法,一是認為賴女士家地板起泡并非質量原因,而是她家空調漏水,影響了木地板的正常使用,才導致起泡;二是對于這份檢驗報告,廠家不認同檢測單位采用的檢測標準。賴女士家購買的這款木地板是亮光型的復合木地板,而檢測單位采用的是檢測普通復合木地板的標準。針對這一款木地板,廠家采用了兩種檢測標準,表面是采用了實木地板的檢測標準,下面部分是采用了普通復合木地板的檢測標準,所以產品是合格的。
陸女士說,商場本著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多次組織調解,但目前當事雙方已經談不攏了。在商家撤柜的情況下,消費者仍可以通過商場來解決問題,“商家留有質保金在我們這里的”。
陸女士表示,作為賣場,他們無法判斷誰是誰非,不敢貿然將質保金賠付給消費者,希望工商或者法院對此做出裁定,賣場會根據結果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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