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式通過“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

2012-10-31來源:《中國國門時報》熱度:14466

    近日,歐盟正式通過了“木材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對木材來源地、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指標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該指令將于明年3月3日正式生效。

    據了解,該指令是對2010年10月20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的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eu)995/2010的深化和細化。《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提及,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定義主要基于采伐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的木材需持有在法定界限內的采伐權,符合采伐及木材生產相關的稅收政策、木材采伐相關的環境及森林法規、與木材采伐相關的第三方合法權益、與林業相關的貿易及海關法規。所以新規定要求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木制品必須獲得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的認證。其中FSC認證適用于玩具。

    該指令旨在進一步遏制毀林行為,鼓勵合法木材貿易,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采取措施使歐盟對非法采伐木材關閉市場大門,規范歐盟市場參與木材貿易企業的行為才設立的強制性法規。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木制玩具生產銷售企業,未雨綢繆,積極應對。一是把好采購環節關,調整部分供應商,重新選擇通過FSC認證的木材供應商,或要求目前未通過認證的長期供應商主動申請FSC認證,嚴格執行進口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二是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利潤空間,目前通過FSC森林供應認證的原材料比較少,必然導致企業增加采購成本,同時還要承擔額外的認證費用,這就要求企業合理安排,綜合考衡,有效降低認證帶來的成本沖擊;三是加快拓展國內外其他市場業務,比如俄羅斯、中東其他地區和國內市場,分散減少新指令帶來的風險;四是探索開發新材料,比如開發竹制品,再生能力比較強,生長周期短,盡管也需通過認證,但材料環保且供應渠道廣,能有效替代木制品不利因素,以主動姿態應對外國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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