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檢形同虛設 問題建材變成合格

2004-12-14來源:熱度:11588

  產品有合格證并不意味著產品合格。這個說法看似荒謬,但北京建材市場上銷售的部分建材產品的質量卻表明這是個事實。這一切都要歸咎于形同虛設的“送檢”制度。

“抽檢”將“送檢”否定一半

去年,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板材、燈具產品質量整頓實施方案,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木質地板、裝飾單板、貼面膠合板進行了產品質量抽樣檢查。

據承擔本次抽查檢驗任務的北京市木材家具質量監督檢驗站介紹,此次共抽查了13個建材市場,74家經銷企業銷售的74種不同品牌的板材,合格31種,抽樣合格率為41.9%。此前,北京市質監局進行的另一次產品質量抽樣檢查表明,市場上銷售的板材合格率僅為71.3%。

令人心驚的是,有資格被抽檢的產品,都在出廠前無一例外地領到了產品合格證。這樣的結果頗具諷刺意味。

生產商:偷梁換柱

建材產品出廠,要有建材檢驗合格證和檢驗報告;建材產品進入市場交易,要出示建材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驗報告;無論是經銷還是代銷,經營者為了少給自己找麻煩,都要查看自己銷售產品的檢驗報告。

合格證和檢驗報告已經成為市場準入的最重要的門檻。記者了解到,在所有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中,一系列的檢測程序都是規范的,不存在違規的現象。也就是說,經檢測機構檢測出的合格品確實是過硬的。那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呢?

記者采訪了一位業內人士,他的話一語道破了天機:“我的大芯板板材進入建材市場使用的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全是用合格的產品換來的。”

說穿了就是先到市場上買一小批品牌板材企業質量過硬的產品,或者自己生產一批合格產品,送到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常規的檢查,取得的合格檢驗報告就成了不合格產品的“護身符”,保護著“因為大大降低了成本而有害物質超標”的產品流入建材市場。“這個時候,合格證是真的合格證,檢驗報告也是真的檢驗報告,廠家憑著一紙合格的檢驗報告,以正常價格實現了利益**化”。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預測,此類產品約占市場上產品總額的30%。

經銷商:勾結壓價

經銷商充當了怎樣的角色呢?據知情人透露,“經銷商更加傾向于賣不合格的產品。”甚至即便市場上明明有合格的產品,他們也會向不合格的產品廠商進貨。

這是什么原因呢?利益仍然是**動力。通過與不法生產廠家相互勾結,經銷商大批購進低價有害物質超標的建材,用同類合格建材產品的真合格證和檢驗報告為其低價超標建材保駕護航。“因為生產廠家拿不出合格的檢驗報告,自知理虧的生產廠家其產品銷售價格自然很低。經銷商憑著偷梁換柱,在經銷環節實現了利益**化”。

同一位業內人士預測,此類產品占市場上產品總額的20%。

市場:監管缺位

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副秘書長宋全利告訴記者,因為市場負有先行賠付的責任,所有正規建材市場都有自己的準入制度,即市場內所有的建材產品進入市場銷售,都必須出示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沒有產品檢驗報告的產品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產品合格證和產品的檢驗報告是市場準入制度中一項重要的內容。

不規范的市場則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開辦市場就是為了掙錢,在攤位制經營模式的市場中,掙錢途徑十分簡單,那就是出租攤位。攤位出租率高,市場收益就高,為了讓更多的人進入市場,主辦者常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你按時交納攤位費,我就給你開綠燈。準入制度在這里常常是形同虛設。

根源:利潤大于風險

以大芯板為例,一張品牌高價大芯板的價格是120元,一張低價超標大芯板的價格僅有40元,好與不好之間差價形成的“黑心錢”相差幾倍,利潤超過100%。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目前的造假罰金是造假商品貨值金額50%以上3倍以下,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懲罰是以現場實際數量為準。

這對于賣假造假者來說,遠遠低于其高額回報。一名經銷商1年的純利潤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上百萬。更何況,被抓到的幾率并不高,質檢部門“有威脅的”檢查1年也只有兩三次。能夠涉險過關的還是大多數。

當利益大于風險的時候,人們就會選擇利益。房地產行業知名律師秦兵認為,是違法成本太低,使一部分不法分子愿意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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