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規范:《木材防腐行業準入條件》頒布實施
我國木材資源短缺,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木材經過防腐處理,一般可延長使用壽命5~10倍。因此,木材防腐的市場價值和生態價值都很高。不久前,《木材防腐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條件》)由工信部正式頒布實施,這被視作為我國木材防腐行業的一次洗牌。
“實施市場準入,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以及產品品質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對于目前整個行業質量良莠不齊的現狀,有望起到積極的規范作用。”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陶以明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據了解,木材防腐包括木材防腐劑和防腐木材。防腐木材,即將木材經過特殊防腐處理后,使其具有防腐爛、防白蟻、防真菌的功效,是戶外木地板、園林景觀地板及其他室外防腐木涼棚的**材料。由于市場尚未飽和,防腐木材行業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屬于名副其實的朝陽產業。
陶以明告訴記者,我國木材防腐工業是由鐵路枕木防腐起步。2000年以來,隨著以水載型木材防腐劑為代表的國外新型木材防腐劑和防腐木材技術與產品的引入,產業得到快速發展。這種木材防腐劑不含砷、鉻、砒霜等有毒化學物質,對環境無不良影響,且不會對人畜魚及植物造成危害,被認為是目前世界上最環保有效的木材防腐處理方法。經過十余年的發展,木材防腐生產企業已由2000年的10多家發展到現在400多家,行業總產值達到600億元。但由于行業門檻偏低,企業規模小,技術工藝落后,環境安全問題嚴重,缺乏有效的市場監管,產品良莠不齊,產業規范已經迫在眉睫。
此次出臺的《條件》,從企業建設條件和布局、規模工藝與裝備、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安全衛生與社會責任、監督與管理等方面對木材防腐劑和防腐木材生產企業提出具體要求,對新建、改建、擴建企業提高準入門檻,并對已經建廠但未達標的企業提出限期整改,逐步規范木材防腐企業生產和經營秩序,淘汰落后產能,促進木材防腐工業健康發展。
新規卡住未達標企業 推進行業規范化發展
木材節約發展中心一位姓劉的專家告訴記者,木材防腐產業質量良莠不齊的原因,除了準入門檻偏低、中小企業產品質量不穩定等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對質量標準執行不到位。目前,我國無論是木材防腐劑產品還是木材防腐設備,標準體系已經相當完善,但標準的執行情況卻并不理想。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故意不按標準要求生產,再加之行業發展勢頭紅火,假冒偽劣產品也有市場,質量良莠不齊就不足為怪了。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條件》,專門對產品質量設置了“門檻”:木材防腐劑質量應符合GB/T 27654《木材防腐劑》等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防腐木材質量應符合GB/T 22102《防腐木材》、GB/T 27051《防腐木材使用分類及要求》等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從事防腐木材生產的人員應根據《木材防腐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取得職業從業資格;防腐木材應按照LY/T 1925《防腐木材產品標識》建立產品標識,并建立可追溯的產品出廠臺賬制度;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此外,還要求防腐木材加工項目應采用加壓法生產工藝,遵守GB 22280《防腐木材生產規范》。加壓罐排出的含有木材防腐劑的液體應當回收,循環利用或集中處置。外排廢液要符合GB 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或項目所在地環境標準要求。
“企業達不到要求,不符合標準,就無法獲得準入證,也不能繼續從事這個行業。”陶以明說,防腐木材的目的就是為了延長木材的使用壽命,如果達不到防腐的目的就使用,本身就是不健康的,也是不合格的,而且還會對環境和人身安全有害。《條件》的出臺,使得木材防腐行業從過去的分散式管理納入統一管理,將有助于解決劣質產品大行其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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