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發出警告 “托管造林”風險大

2005-01-07來源:熱度:11243
一些公司在宣傳中,以超出正常的高回報率誘導吸引公眾投資造林,采取城市集資、異地造林,“兩頭不見面”方式,而資金使用周轉期長(一般6年至8年),這種“托管造林”,缺乏全過程監管的有效手段,存在很大風險和隱患。國家林業局近日下發出通知,**對“托管造林”這一新投資方式發出警告。

托管造林的具體方式是托管公司通過租賃、承包或其他方式獲取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再轉讓給社會零散投資者,然后投資者再將林地和林木委托給公司經營,同時,公司在宣傳中向投資者許諾幾年后會有很高的投資回報率。這一現象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市民參與這種經營。

據介紹,林木生長周期長,培育過程存在氣候、森林火災、病蟲害等不確定因素;投資造林收益受樹木生長量、市場行情、社會環境和不可預知風險等多因素的影響;樹木的生長量取決于品種選擇、立地條件和經營管理水平的科技含量等;木材價格主要取決于木材品質、材積和當時當地的市場行情,還要受到國際市場的影響,因此,托管造林存在著不小的風險。有關專家還提醒,由于活立木資源資產評估體系目前尚不健全,用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貸款,金融企業一般不愿受理,實施難度較大。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