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質”有“量”才是根本
據新京報的報道,5月18日,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了2014年流通領域木地板商品消費提示。2014年,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檢了30家生產企業生產的70款木地板樣品,共有12款木地板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為17.14%。雅典居、木匠大師、貝林、御豐林等品牌被抽檢不合格。
本次抽檢對實木地板的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著力、漆膜硬度、樹種等項目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木地板中有5款為實木地板,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漆膜附著力不合格、木材名稱與實際不符。
無論是實木地板,還是其他種類的地板產品,其都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隨著地板行業的不斷發展,帶來的不僅是行業的繁榮,還帶來了激烈的競爭和由此而導致的各種不良現象。例如近年來,地板行業頻繁出現”質檢風波”,這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任,更是對企業自身發展的不負責任。
產品的“質”
大家都知道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那么質量在企業的生存發展中就是“經濟基礎”。只有企業產品的質量獲得了保證,才能繼續去進行其他的建設和發展,才能去進行上層建筑的建設。雖然當今社會,我國的地板行業發展迅速,市場競爭激烈,但無論采用何種競爭方式、競爭手段,地板產品的質量都是增加地板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強大助力和武器。質量是保證企業長久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是企業的生命線。
監管的“量”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滴水尚可穿石。所以首先,在地板的生產過程中,無論多小的不當之處,企業都應該重視,確保地板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質量影響的問題都被扼殺在搖籃中。其次,地板生產出來后,要有專門的質量監察部門,對已經生產出來的產品進行二次的檢查。最后,在產品出售給消費者之前,企業同樣需要對產品進行仔細的檢查,確保到達消費者手里的產品都是沒有質量問題的。
中國木業網認為,質量一直都是企業生存的根本,地板企業要想獲得長遠的發展,就必須做到有“質”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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